施计抢夺老人救命钱 男子获刑受重罚并罚金
2019-05-20 10:34:23
     中国法院网讯 (李伟 黄娟)  关爱老人,尤其是生病的老人,是社会美德,但个别人丧失道德底线,抢夺老人救命钱。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夺罪的案件,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18年8月22日晚上十点,被告人邓某见医院院子无人,故意上前搭讪住院治疗的老人刘某及其妻子丁某,邓某以编造办理老年证,看病可以省钱为由,把刘某两夫妻骗至医院旁边僻静的院子里,在刘某给邓某500元办证费后,邓某趁刘某不注意抢走刘某装有4200元现金的塑料袋,并逃离现场。邓某被抓捕归案后,赔偿了刘某全部财物损失,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院趁人不备,夺取老年病人刘某42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邓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又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但邓某在医院抢夺老年病人的财物,具有酌情从重处罚情节。综合以上的量刑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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