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民警传唤 夫妻因妨害公务罪双双获刑
2019-05-20 10:51:04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平某(女)有期徒刑七个月。

  胡某和平某(女)系一对中年夫妻。2018年9月20日下午15时许,平某某(男)因殴打鳌溪镇政府工作人员罗某被当地派出所民警强制传唤,平某某(男)家属多人进行暴力阻止。过程中,被告人平某(女)用手臂扯住民夹伤。之后,接到指令增援民警对被告人胡某等人进行强制传唤,胡某拒不配合,反抗过程中造成处警人员曾某、王某等人受伤,同时,被告人平某(女警邹某的脖子往后拉,并用手乱抓控制平某某(男)的民警;被告人胡某用力关闭警车车门欲阻止民警将平某某(男)带上警车,致使处警人员丁某手臂被)为阻止民警带离胡某,对处警人员进行拉扯、抓挠,致处警人员管某手臂被抓伤。经鉴定,民警丁某、曾某、王某、管某均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确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拉扯、围堵民警,关闭警车车门等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致三名执行公务的处警人员受轻微伤,被告人平某(女)确知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拉扯、拖拽、抓挠等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致一名执行公务的处警人员受轻微伤,二人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被告人坦白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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