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中院:智慧法院助力司法服务升级
2019-05-27 10:14: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闫继勇 张玉杰 王琦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把握问题导向、强化深度融合、服务普惠理念”的工作定位,积极推动“互联网+”背景下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转型升级,着力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服务基层建设,着力打造“物理零距离、交流无障碍、网络全时空”的智慧法院。

  “4+”服务模式让诉讼服务更贴近群众

  群众有所呼,法院实时应。淄博中院建立了“互联网+诉讼服务、线上+线下、服务中心+虚拟空间、固定+移动”的“4+”服务模式。淄博中院司法技术与装备管理局局长姜冰解释到:“4+服务模式是以我们在诉讼中发现的、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为导向,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解决什么,通过整合所有信息流通渠道,从空间、时间、逻辑层面解决当事人的诉讼问题,让当事人可以从立案前的咨询,到审理过程中的查阅,到案件结束后的反馈、建议,通过互联网或者一部手机就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复。”

  为有效缓解“找人难、咨询难、反馈难”的问题,淄博中院整合法律咨询、信访举报、案件回访、院长信箱、联络督查等五大功能,建成了有淄博特色的“一站进、一站出、一揽子解决”的淄博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平台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博微信、信件来访、手机APP、手机短信、纪检投诉平台等全部渠道的反馈信息进行整合,通过诉讼服务管理平台统一记录、统一回复、统一督办,形成对法官执法办案的全方位、全天候监督,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实时回复。

  该院负责诉讼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马宗元说,工作日的时候,他们实时提供人工服务,不能独立答复的业务会及时通过网上流转给办案人员,承办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由平台统一回复当事人。如果超出答复时限,他们的“电子监察机器人”就将介入。非工作日,他们的手机APP和微信智能服务机器人为当事人提供“5+2、白+黑、点到点”的诉讼服务模式。APP能够完成80%以上的查询和服务业务,并实现与法官的点对点短信联络。微信智能服务机器人则对类案咨询提供精准推送服务,既推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也推送近似生效案例。

  “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饱含了中央对信息惠民便民服务的关切,也是智慧法院建设的目标之一。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自2018年6月1日起,互联网诉讼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互联网诉讼平台以4A为理念,顾名思义,所谓的4A就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人、任何法院都能实现无障碍的诉讼服务。原来必须到法院才能完成的工作,比如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退费、材料递交及申请等都能通过互联网实现,真正打破了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当事人或律师阅卷一直以来都是比较麻烦的一件事,为全面方便律师阅卷,淄博中院在诉讼卷宗公开上下功夫,依托实时生成的电子卷宗系统,通过安全通道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电子阅卷系统,当事人或律师通过电脑、手机等即可实现实时阅卷。“以前阅卷要提前预约法官,还要来到法院现场进行阅卷,以后律师和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互联网、手机进行阅卷,既节省了时间和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工作效率,特别是对外地律师和当事人来说,极大地减轻了诉讼负担。”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助理张维娟告诉记者。

  辅助办案让庭审活动更加高效

  近日,一起涉毒重大案件进行宣判,因为案情较复杂,庭审笔录超过80页。庭审后,该案的书记员周帅先聊起了语音识别系统:“这个系统我们使用了差不多一年时间了,除去一开始的手忙脚乱不适应,现在确实是庭审的主要记录手段,尤其对于时间相对较长的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大幅减轻了书记员的记录负担。”2018年5月,科技法庭智能语音服务终端在全市法院正式推广使用,现如今淄博市法院覆盖率达到100%,使用率位居全省法院首位。现在该系统每月自动转写文字超过120万字,准确率能够达到96%以上,庭审效率提高约20%,每月节约庭审时间超过25小时。

  桓台县唐山人民法庭庭长王鹏对语音法庭有很深的体会:“语音识别系统带来的,绝不仅仅是庭审记录速度的提升,它对于减轻书记员的劳动强度、提高记录的准确率有更加重大的意义。庭审时间过长,书记员的精神会出现松懈现象,错误率提高。机器不存在疲劳感。”

  电子卷宗应用系统的启用,有效缓解了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如今该系统可以完成电子卷宗同步生成、二审全程电子卷宗流转、卷宗录入智能化、分散扫描、智能编目、集中应用等功能,编目的规范性和准确率得到了保证,编目的通用性和兼容性也有了质的飞跃。电子卷宗应用系统还在进一步优化升级阶段,下一步,淄博中院将重点探索电子卷宗和审委会、公安检察部门的流转,进一步提高卷宗的流转速度,透明化流转全过程。

  “司改以后,我们法官的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案件一多,各种审限、合议、来信反馈等节点就很难兼顾,光靠脑子记是记不过来的。”淄博中院民三庭庭长赵绛国说,“为了协助法官更及时地处理各类工作,我们现在都是依靠法官电子助手的帮忙。像我的电子助手,除了推送自己案件的相关信息,比如审限提醒、合议提醒、案例推送等,还包括庭上的一些其他工作,比如案件排名、督办提醒等,帮助我掌握整个庭上的审判情况,在不干涉案件的情况下,对时间节点、来信来访进行监督。”法官电子助手,以智能化手段统筹一体化办公平台、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平台等院里各种办公系统,随时监控各类审执数据和时间节点,通过一体化办公平台、手机APP、短信和微信为法院干警提供“闹钟”服务,完善案件监督跟踪机制,像一只无形的手,全流程推动案件的顺利进行,推动审判管理更加科学化。

  一体化平台让司法管理更加精准

  “信息化服务司法管理,根本上是为了提质增效、节约资源。”姜冰告诉记者,“为了保障全市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淄博中院拥有各类应用软件62套。各种软件系统之间可能存在操作兼容性差、数据交互困难、重复登录严重等问题,影响工作效率和司法管理水平。”针对以上问题,淄博中院对症下药,自主研发建设了“一体化服务平台”,实行流程节点实时、动态管控,做到全覆盖、无缝隙。该平台将涉及审判执行、行政办公、司法管理和服务、信息化应用考核等常用的36个应用系统融合打通,实现常用功能一网打尽。

  就保证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工作人员介绍了两款智能机器人。智能巡查机器人可以对法庭进行实时检查,如果出现庭审后设备未关闭、庭审着装不规范、物资短缺等问题,可以发出报警提醒,方便工作人员及时修正,既保证庭审的顺利进行,又保证案件卷宗等的安全,同时节约电力等资源,减少浪费。

  电子监察机器人则可以全天候对服务窗口进行智能巡查,实时监测窗口人员的在岗情况,所有数据直接上传一体化服务平台,并进行实时排名。同时,电子监察机器人还可以进行网上督办、审判管理调度等工作,比如该系统对全市、各部门及个人收结案、平均审限等9项核心指标数据进行实时排名,指标越过“红线”,系统会自动向承办人、院庭长和审判管理人员发送预警短信。

  通过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淄博中院可以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动态预测和研判,对全市法院案件质效、院庭长办案、长期未结等各种数据即时采集,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倒逼审判质效提升。淄博中院“一体化服务平台”把全市法院审执数据统一呈现,对各项数据进行公示并实时排名,对院庭长也一视同仁,实行院庭长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淄博中院副院长王淑玲说:“这些数据干警们都可以看到,他们自己也有了压力。我分管民事审判团队,每个月底我都会按照我们的平台数据进行分析,包括自己的,也包括分管部门的,该表扬的表扬,该督促的督促。”

  上诉卷宗移送时间长,一、二审法院之间卷宗流转不畅,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难题之一。原来的二审卷宗流传时间是个黑洞,在途时间无法控制,移送环节缺乏监督,基层法院和中院经常出现推诿现象。为此,淄博中院通过上诉案件电子卷宗流转系统对其进行全程监管,一立案电子卷宗就即刻送达,实现电子卷宗先到、上诉期间管理可控,移送的每个节点都在网上留有痕迹,谁出现拖延问题一目了然。

  信息化建设让基层法院应用更加便捷

  2018年8月,经过山东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山东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等机构的严格检测和全面验收,淄博中院中心机房顺利通过了国家B级机房达标验收,成为全省中级法院第一个B级标准的绿色机房,全院信息化规范化和绿色发展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改造升级智能化弱电间,配置全域数字配线架,实现网络全节点智能化管控,进一步提高了网络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更难得的是在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绿色发展理念,将节能减排纳入机房升级的考评标准。改造完成后,仅能源利用效率一项,中心机房年可节约电能24万度,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40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2吨,PUE指数由2.5降至1.5左右。

  淄博中院的B级机房辐射全市,为全市两级法院和所有人民法庭提供技术支撑。负责信息技术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特殊的发展条件,淄博两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淄博模式”。在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淄博中院负责大部分的后台和核心软件,统一规划、统一采购,基层法院和法庭只负责终端维护,形成了“统一服务平台、统一安全平台、统一应用平台、统一终端配置”的淄博模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东省三级法院全部参加了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全省156个基层法院中,淄博市9个基层法院全部进入前42名,包括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音视频应用覆盖率、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网上立案率、网上证据交换率、网上开庭率、移动电子诉讼率等32项指标优于全省平均值。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淄博中院按照高标准建设、普惠式发展的总要求,实现两级法院信息化的齐头并进,实现信息化普惠式发展,当事人在山区法庭和在中院感受到的信息化成果是基本一样的,基层的法官和中院的法官使用同一个平台、一样的软件。本着这样的理念,2015年以来,淄博中院累计为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投入超过1000万元,实现城里和城外、机关和法庭同一个标准。按照中院建平台、基层建终端的发展思路,累计为基层法院节省信息化建设经费超过400万元,实现全市法院共用一张网、共用一个平台。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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