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中院和武汉海事法院交流环资审判工作
2019-05-27 15:09:50
     中国法院网讯 (沈双武)  为进一步推进长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建设,5月23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考察组赴武汉海事法院考察交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九江中院分管环资审判领导、环资庭负责人、瑞昌市法院分管领导、环资庭负责人参加考察交流活动。

  武汉海事法院详细介绍了该院长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及环境资源审判、生态环境修复等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经验,以及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联动优化环境资源,建立健全环资审判机制,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方式的做法。该院系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第一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2015年3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确定由武汉海事法院负责其管辖的湖北省内长江、长江支流水域水污染损害等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以及审理其管辖范围内长江、长江支流水域涉及环境保护的一审环境资源保护类民事案件。

  双方就环资审判机构、环资庭受案范围及运作模式、司法延伸服务、环资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环境损害鉴定、如何进行生态修复、与有关部门合作创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等具体问题,同行之间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此行为九江两级法院今后更好地推进长江环境资源审判集中管辖工作提供有效借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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