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审理一起抢夺公交司机方向盘案件
2019-05-29 14:50:21
     中国法院网讯 (聂涛)  2019年3月21日下午,在界首市王集镇境内发生乘客因与公交司机发生纠纷,随即抢夺方向盘的事件。

  5月23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以被告人孙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家住安徽省界首市新马集镇某村的孙某是一名80后。因其家境贫寒,至今未有婚娶,加之工作不顺心,导致情绪悲观、心情烦躁。2019年3月21中午,他与朋友赵某在酒店喝了酒,当日14时许,公交车司机应某驾驶中巴车行驶至界首市徐寨廉租房处,被告人孙某和其朋友赵某上车。在车辆行驶途中,醉眼朦胧的被告人孙某肆意辱骂其他乘客,多次用脚踹中巴车车窗及车门,并拦住车门不让乘客上车。在车辆行驶至王集镇陈老庄北侧路段时,孙某挣脱朋友赵某的阻拦,突然上前抢夺司机应某手中方向盘及车辆档杆,当时,公交车上载有数十名乘客,幸好司机应某紧急刹车,才避免了严重后果的发生。后司机和乘客联合制服孙某,将其扭送至界首市公安局王集派出所。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虽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孙某在载客超过十人的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上述行为,且该交通工具行驶在易发生危险的临水路段,酌情对其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孙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庞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