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资产超10亿 这个盘踞当地20余年的农村涉黑恶势力被打掉
2019-05-29 15:47:08 | 来源:南方日报
  今年4月22日,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有关部门依法对龙塘镇大沙塘村一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这幢于2015年建成的五层豪宅擅自侵占当地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未经国土等有关部门批准,违法占地约2.28亩,其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约1.9亩。

  早在2018年12月10日,清远市有关部门曾依法对龙塘镇新庄村委会大沙塘村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这幢内饰华丽、高达6层的违章建筑占地902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

  上述两幢违章建筑违法占用土地面积大、时间长、性质恶劣,他们的主人究竟是谁?自清远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这两幢违章建筑的主人陈某辉、陈某金也渐渐浮出水面。

  2018年4月2日,作为“11·11”黑社会性质组织专案主犯的陈某辉、陈某金,以及该组织35名犯罪嫌疑人被清远警方一举抓获。2019年1月8日,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北江疯狂盗砂“日进斗金” 非法破坏农村基层自治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陈某辉、陈某金为首的农村黑恶势力,在龙塘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逐步发展成集抢劫、故意伤害、非法采矿等多种违法犯罪于一身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非法敛财,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陈某辉在2003年初做起了河砂生意,之后很快发现了“赚钱窍门”。为了扩大收入,他以“合法中标”的由头作掩护,白天在北江正常采砂,深夜便开始肆意盗采,近30艘采砂船每天盗采河砂价值近百万元。

  “该犯罪团伙利用盗采手段,在非法时间段调集多艘采砂船进行盗采,一晚上就能盗采上万立方米河砂,涉案价值远远超出合法采砂的利润。”办案民警说。

  为了获取合法采砂权,陈某辉等人开设多家公司参与虚假投标,还收买相关负责人,牢牢将当地河砂交易市场掌控垄断,还利用各种暴力手段打压排挤其他竞标对手。

  陈某辉的气焰之所以如此嚣张,是因为有大沙塘村支书陈某金作为“保护伞”。陈某辉尝到“甜头”后,开始谋划把持和操控村“两委”选举和农村入党名额。

  陈某辉先后将陈某艺等5名组织成员安插进自己公司的党支部,再将他们的党组织关系转回本村,以此牢牢控制村委村小组。通过各种手段,他又将其兄长陈某军推上了附近新庄村党支部书记的位置。

  打造“乡贤”虚假形象 巧立名目欺压当地村民

  为了掩盖违法犯罪事实,陈某辉极力营造自己作为“乡贤”和“爱心慈善家”的虚假形象,但实际上他曾多次策划实施敲诈勒索,对当地工业园区的20余家企业非法收取保护费。

  2011年底,陈某辉看中了新庄村委新便联村旧农机站的商业价值,便以“该铺面地块在民国时期就是大沙塘村的土地”为由,召集组织成员将地收回来。陈某金让组织成员以大沙塘村的名义,书面通知当时正常经营的店铺铺主缴纳地租,而上述铺主均已为铺位办理《集体土地建设土地使用证》,遂明确拒绝了陈某辉的要求。2011年12月,陈某辉以“每人奖励100元”为利诱,指挥组织成员召集、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前往旧农机站对上述店铺以拉绳、倒泥等方式强行封铺。

  陈某辉等人还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横行乡里,该组织欺压百姓的名目繁多。例如,要求有私家车的村民每人每年向村委会交200元“车辆保管费”,陈某辉还指挥成员殴打未交费的村民,并砸烂村民家中物品以示警告。

  陈某辉还安排组织成员承接村中工程,套取村集体公款购买作案工具,攫取非法利益。此外,他还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名,无偿征收村民土地、拆除村民合法经营货场,肆意侵占村集体及部分村民集体用地。

  专案组走访调查获取罪证 出动200余名警力成功收网

  2016年11月11日,清远市公安局对陈某辉、陈某金等人涉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全面开展案件侦办工作,代号为“11·11”专案。

  “11·11”专案组成立后,侦查人员秘密调查走访近百名受害人、知情人,加快收集涉黑组织的各类违法犯罪证据。办案人员发现,该涉黑组织是一个典型的以宗亲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农村涉黑组织,成员间宗亲关系交织,宗族关系根深蒂固,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

  为了摸清该组织成员架构,避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采取分组、分时段进村入户调查走访的方式,走访受害群众100余名,获取了大量线索和证据。办案人员发现,自2003年以来,该组织通过硬暴力、“软暴力”等各种非法手段,长期蒙蔽上级党委政府,逃避有关部门打击。

  经过一年多的侦查取证,“11·11”专案组基本固定了该组织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事实。2018年4月2日4时,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和清远市委、市政府的联合指挥下,“11·11”专案统一收网行动正式开始,清远警方出动200余名警力,一举抓获以犯罪嫌疑人陈某辉、陈某金为首的涉黑组织成员35名,并抓获7名涉嫌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妨害作证的公职人员。

  在收网行动中,清远警方查扣和限制交易涉案车辆101辆、船舶27艘,查封不动产177处,冻结25间涉案公司股权,查获电脑、银行卡、欠条等涉案财物,冻结银行账户金额4.8亿元,收缴仿制枪支、木棍等作案工具一大批,涉案资产总估值超10亿元。

  严查公职人员“跑风漏气”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办理陈某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清远警方依法查清该组织存在的违法犯罪手段,包括干扰破坏当地党委、政府管理职能,阻挠政府惠民项目施工和警察执法,挑战政府权威等。

  在侦办案件过程中,清远警方发现,该组织长期拉拢腐蚀有关公职人员,致使当地少数党员干部为其充当“保护伞”。

  该组织在盗采河砂期间,负有监管职责的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原副支队长邓某度,曾多次“跑风漏气”,将执法部门的巡逻检查信息透露给该组织,致使职能部门打击盗采河砂行动未能发挥出实际效果。

  2018年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邓某度被清远市公安局拘留。同年12月21日,邓某度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11·11”专案组对发现的有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汇总整理,并与纪委监委针对掌握到的涉及水务、海事、交通、监狱等部门少数公职人员,以及当地党委政府部分班子成员涉嫌存在包庇、纵容该涉黑组织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分析和会商。通过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有关涉案公职人员开展调查,共查处涉案公职人员26名,其中包括国家公职人员17名、村居“两委”成员4名、人大代表2名。

  “11·11”专案收网后,专案组对涉案财物进行查封扣押或限制交易,邀请专业的第三方审计公司对涉案资产账户开展专业审计。

  经过历经8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和攻坚审讯,办案人员全面调查了该组织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整理案卷材料512册,起诉意见书长达169页、10余万字,依法查清了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37宗,涉及各类违法事实180余件。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