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院召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暨维护校园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
2019-05-30 14:18:01
     中国法院网讯 (姚永丽 杨亚菲)  5月30日,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暨维护校园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许昌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葛京涛分析了校园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2018年以来许昌法院各类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将普法宣传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和宣传范围。在普法过程中,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及健康成长工作,坚持每月一堂法治课活动,把法治教育作为中小学生的常态化课程,并且将6岁以下的儿童也纳入到法治教育对象中,实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与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相结合,深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开展审判工作之余,利用周末、节假日走进特殊教育学校、孤儿院、福利院及留守儿童的家中,为孩子们普法送法,提供生活、学习上的各项帮助;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在已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图片展示、案例说明、录像播放、游戏互动等形式,让学生们感受法律的威严,提高辨善恶、明是非、识法律的积极性,并开展法官讲堂和家长法治讲座,和家长们一起探讨如何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2018年以来,许昌法院共举办法律讲堂13次,开展法治活动22场,发放普法漫画口袋书700余本,普法宣传页1200余张,受益师生和家长30000余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师生和家长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校园安全事件数量显著下降。许昌中院还曾获得首届志愿者服务项目大赛铜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河南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葛京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许昌法院将多措并举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继续做好全市两级法院少审法官的专业教育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扩大涉少案件的绿色通道;做好判后延伸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回访工作,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走进校园;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走出阴影,树立自信,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最后,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姚永丽发布了三起维护校园安全的典型案例。河南日报农村版、河南法制报、映象网、中新网、法制日报法制与新闻客户端、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许昌人民广播电台、许昌广电融媒中心等媒体现场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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