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小案件”彰显法官大担当
2019-06-03 09:26: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岩 陈实 郭帅
  据统计,2011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5605件,涉及金额500.3亿元。总收案数量从2011年的1738件飙升到2018年的22659件;同期涉案总金额自8.05亿元增长到154.4亿元,成为名副其实的民商事审判第一大案由。

  与公司股权类“高大上”的案由相比,民间借贷类案件仅仅是商事审判中琐碎繁杂的“小案子”。但这些“小案子”不但事牵百姓切身利益,更关乎国家金融安全。北京一中院对民间借贷案件实行专业化审理,不拒“小”,不畏“繁”,在“小案件”中展现了司法的“大担当”。

  标准六法统一裁判尺度

  登录北京法院智慧云办公系统,点开蓝色的“规”字,《北京市法院民间借贷纠纷办案规范》出现在醒目的第一行。“企业间借贷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用人单位以暂支单等形式向劳动者放款的性质如何认定”,规范包含从法律关系、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民刑交叉问题等六大方面68个关键点,法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难点问题都能在里面找到答案。如今,这份由北京一中院民三庭牵头制定并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验收通过的办案规范已成为全市法院很多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法官必翻的案头册。

  北京一中院民三庭法官徐硕对他去年经手的一起涉案金额不过3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记忆犹新。案件原告手持从他人处受让的《个人消费分期借款合同》要求被告还款,被告则称从未拿到钱,是虚假诉讼。因为借款合同、打款纪录都很完备,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主张。案件上诉到北京一中院后,徐硕敏锐地从原告之前提交的一份证据中发现异样,于是他坚持要求原、被告和原出借人必须全数到庭,对借贷发生的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情况、当事人经济状况、债权转让的原因背景和具体经过等核心要素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借助裁判文书网,对相关案件进行检索,结果令人大吃一惊。

  原告“苏某”在相同的时间内提起类似的诉讼近150件,绝大多数都正在基层法院审理当中。合议庭经过认真合议,最后认定这个案件高度疑似以“美容贷”为诱饵的套路贷案件,徐硕及时将案件处理结果与基层法院沟通,对后续近150件类似案件形成有效指引。

  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告诉记者,诉讼中的证明活动,是一种受限制的认识活动,法官不可能无止境地绝对求真,但法官审理案件的过程,其实就是对原、被告双方的利益价值进行衡量的过程。“法官要尽量平衡,并使得应当保护的价值得到优先保护。”吴在存说。在长期审判实践中,北京一中院探索总结出以“事实查明要素化”“裁判尺度规范化”“日常学习制度化”“类案排查前置化”“二审监督常态化”“难案办理精细化”为核心的案件规范化审理“标准六法”,旨在培育法官标准化思维,有效推进审判专业化,从而保障本院以及上下级法院裁判尺度的有机统一。

  司法为民诉讼利益最大化

  成功签署了调解协议,并申请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至此,该案与另外的未决诉讼全部成功结案,总金额近100万元。当事人握着法官和调解员的手,感激不已:“做生意要的是和气生财,谢谢你们,解决了困扰我们好几年的大问题!我们双方今后又能一起合作了!”

  民三庭荣誉室有很多面锦旗,其中一面上书“执法为民、百姓的青天”,落款是“一个老百姓赠”。这是不久前甄洁莹法官刚刚收到的。送锦旗和写感谢信的是71岁的上诉人刘老太。作为一个退休多年的小学老师,她说感谢甄法官让她拿回属于自己的4.8万元借款,更感谢甄法官让她看到了正义的所在。

  为了这个结果,甄洁莹开了两次庭,调查听取了4个证人的陈述,写出了近5000字的判决,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至少能办3个案子。她就像一个技艺精湛的裁缝,耐心地把所有零散、细小的证据一点点筛选、甄别、串联,最后串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正是这份把百姓的事真正放在心上的实在,让她赢得了老百姓的敬意。

  据统计,北京一中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80%仍是发生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乎民生,且矛盾纠纷化解难,是民间借贷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尤其是中级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要么是矛盾尖锐、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要么就是标的额巨大、涉及重大利益处断,加之当事人举证能力参差不齐,多重因素导致民间借贷纠纷矛盾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因此,审理好这一类案件,就是在修复社会裂痕,缓和社会矛盾,就是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在民间借贷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北京一中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优先调解、重点调解,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多年来,该院民间借贷调撤率稳定保持在30%的高位区间,成效显著。

  北京一中院主管商事审判的副院长马立娜说:“近年来,我们始终贯彻‘纠纷全流程化解’原则,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诉前调解,收效明显。在此基础上,今年我们又积极与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调解室、北京‘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联动配合,将行业专家、专业律师等社会力量引入审理阶段参与案件调解,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两个月内民三庭移送诉中调解案件3件,并成功解决2件,涉案金额达2300余万元。”

  探索尝试在诉讼过程中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确保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今年3月15日,民三庭副庭长强刚华向北京“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进行了首例商事案件的诉中委托调解的案件移交。这是一起因生产经营产生的标的额为40余万元的融资借贷纠纷。双方诉讼你来我往,已经有四五年了,除了本案之外双方另有其他诉讼,耗时耗力。

  当天下午,在北京“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黄开国副秘书长主持下,双方经过紧张谈判,终于在晚上6点多

  明察秋毫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事诉讼,意图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民间借贷案件一直是虚假诉讼的重灾区。当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套路贷”就属于诈骗型虚假诉讼的典型代表。

  “套路贷”一般具有民间借贷表象,且虚假证据链条完整,犯罪分子往往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2018年,刘婷法官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中发现,涉案人员的4笔取现、转账交易均系同一时间段,在同一银行柜台由同一工作人员操作完成。资金从出借人处流出后,又回到出借人处,资金闭环明显。而对于当日转账的性质,出借人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合议庭最后认定,借款人并未实际收取款项,出借人将其并未实际出借的款项转为合法的债权,涉嫌诈骗,最终裁定驳回出借人的起诉,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

  如何甄别发现“套路贷”案件,北京一中院总结了一套“12345”工作法,2018年至今全面排查可疑案件162件,移送涉“套路贷”案件6件,已经正式立案侦查2件。

  民三庭庭长李利介绍说,“12345”工作法具体而言,“1”是贯彻一个理念,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是注重两个结合,将全网泛查与人工筛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研判相结合,借助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问题;“3”是把握分案、阅卷和开庭三个阶段,做到内勤分案阶段前期预警,法官阅卷仔细审查,合议庭开庭识别确认;“4”是完善四项工作制度,注重总结将疑似案件形成“一库”,统一尺度将发改案件汇成“一表”,发挥各单位合力对疑难问题谋划“一会”,全程关注敏感案件织密舆情“一网”;“5”是把握重点“案由”、弱势群体“当事人”、完全否定的“诉辩主张”、完整“资金流转”、疑似当事人必须“本人到庭”这五个关键点,逐层筛查、不断深入,确保涉“套路贷”案件浮出水面。

  在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刘海云、王晴看来,练就一双识别虚假诉讼的“火眼金睛”,不仅仅需要经验,还需要司法层面以多维度、全方位的防治措施推进诉讼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法律权威。

  一方面探索推进诚信诉讼保证书、当事人本人出庭、证人出庭机制建设,防范虚假诉讼;另一方面对已查明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打击。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当庭训诫、批评教育,并记入庭审笔录或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说明。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对方当事人权益损失及司法资源浪费的行为,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职能延伸减少纠纷源头做起

  今年4月19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武警蓝靛厂社区的多功能厅里,5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白发苍苍的爷爷奶奶们,认真记录着。这是社区居委会为居民们精心组织的一场法律讲座,主讲人正是北京一中院的黄占山法官。黄法官结合案例给居民们重点讲解了日常借贷理财中应注意的事项,借条应该怎么写才规范,出现纠纷应该如何保存证据,老年人要高度警惕什么样的“套路”陷阱。因为听众太热烈,提问太踊跃,原定1个小时的授课整整讲了3个小时,临走时还有好几位听众拉着黄法官要留电话,要单独咨询。

  多年来,北京一中院不断创新传播形式和渠道。他们在新浪课堂、腾讯课堂等平台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公开课》,录制防范“套路贷”系列普法抖音短视频,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定期发布民间借贷典型案例,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平台阐述民间借贷纠纷中的法律问题。

  提升普法宣传传播量的同时,该院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定制化普法服务。开展“送法进社区、入学校、进企业”系列活动,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百姓讲解民间借贷法律知识;走访高新科技企业、中小微企业,解答融资借贷风险防范等法律问题。

  此外,干警多次为初任法官、人民陪审员等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出书、授课、撰写文章等形式,总结、升华审判经验,力求将司法判断的价值取向和思路向社会公开,广泛凝聚共识,传递理性法治声音。

  “我们今天多做一点普法宣传,也许明天就能减少一个纠纷进入法院。”李利微笑着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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