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件
2019-06-04 16:23:23
     中国法院网讯 (李果)  6月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了十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2018年以来,湖南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开展了保护湘江“母亲河”、洞庭湖“母亲湖”专项集中审判执行、“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专项行动,共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案件3305件。其中,刑事案件768件,判处3054人,民事案件2048件,行政案件429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0件。

  湖南高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对接中央、省委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规划,湖南高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我省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积极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湖南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贯彻落实,为人民群众永享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山青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在优化布局、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构架方面,自2016年1月成立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以来,逐步形成了以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为主导,以长沙、岳阳、郴州等多个以山脉区域、江河湖区为依托跨区域管辖的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为骨干,对应“河长制”和其他地理区域的多个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法庭为基础的“1+3+X”三级法院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体系。

  湖南法院还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案件归口审理模式,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与环保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等其他方面的专门工作机制。同时,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宣传,2019年开展了“湖南环保•审判三湘行”宣传活动。全省法院组织环保法律讲座和咨询活动92场(次),提供群众法律服务13400余人(次),在全省掀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热潮。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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