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制度解决破产审理重点难点问题
广西:以高质量审判营造高质量营商环境
2019-06-05 09:03: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严方
  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布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53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并发布广西法院首批10+3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据介绍,广西高院制定《关于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广西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意见》《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指定办法》《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评价办法》,规范破产审判工作,专门成立“广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法院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同时,广西高院与发改、工信、人社、税务、市场监管、财政等政府部门努力建立“府院联动”深度协作机制,制度化解决破产审理当中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2018年7月,广西高院启动对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53家关联公司的司法重整。该案资产涉及广西区内外等地,涉债总额超340亿元,涉及债权人超过3940人,化解难度大。在人民法院主导下,该案最终成功审结,有效化解破产企业涉诉执行案件超过237件,1917名职工债权、税收债权全额清偿。该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三个创新性突破:一是首次由高级法院审理关联企业实质合并司法重整案;二是审理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用时最短,从受理到结案仅用6个月26天;三是首次在破产重整中以裁定形式确认免除188名连带保证自然人责任。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