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赣湘新:“司法组合拳”捍卫生态之美
2019-06-05 09:29: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月4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安徽省2018年度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8年,安徽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9431件,同比增长3.8%;审结18009件,结案率92.68%。其中,共受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1004件,审结909件,判处罪犯1462人,同比分别增长36%、30.8%和48.6%;受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4350件,审结13147件,同比增长4.4%;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4077件,审结3953件,同比分别增长8.2%、11.9%。受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11件,审结98件,结案率88.3%。全省法院将全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进一步推进安徽生态文明建设。

  6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155件,审结3363件,服务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环资审判“江西模式”基本形成。

  办案中,江西法院更加突出刑事打击职能,对污染环境犯罪尽可能实行“三罚制”,即判处自由刑、财产刑,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更加注重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否则无法律效力;更加注重行政机关履职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对依法履职行为予以支持,对行政缺位依法判决履行职责;更加注重公益组织提起诉讼对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江西高院在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基地建设、探索涉环境资源案件裁判规则、提高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专业素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此外,江西高院还公布了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诉都昌县某环保科技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等十起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6月4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公布了十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件。2018年以来,湖南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案件3305件。

  湖南高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形成了以湖南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为主导的“1+3+X”三级法院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体系,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工作机制建设,推进案件归口审理模式。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与环保行政机关的协调联动机制,探索推进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等其他方面的专门工作机制。

  6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四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新疆全区法院新收环境资源案件9745件,审结8267件,审结率达84.83%。环境资源犯罪上升态势得到遏制。新疆高院在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中主动作为,积极构建和完善与公安、检察、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于今年3月建立法、检两院每月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情况、信息共享机制,同时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加强沟通协调,探索构建生态损害赔偿相关问题交流共商机制。

  (记者 武新邦 胡佳佳 曾妍 王书林 通讯员 操田力 高民一 李果 袁明东 刘运琦)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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