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也可以微信支付?被告人获刑五年三个月
2019-06-10 15:36:47
     中国法院网讯  如今微信支付涵盖社会各个角落,只要带一个智能手机出门,购物、交通、工资发放等等均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得以实现,方便便捷越来越得到人民的认可和广泛使用。但抢劫时,受害者无足够现金被要求微信支付还是闻所未闻吧,就有这么个还在缓刑考验期里的小青年李某脑洞大开,开启抢劫时利用微信支付的先河。近日,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件。

  90后的李某因无钱还债,于2018年12月19日下午见受害人蒋某驾驶宝马车即产生抢劫念头。随即李某驾驶从张某处租赁的小轿车对蒋某进行尾随、跟踪。李某用蒋某留在车上的电话号码联系蒋某,谎称自己的车钥匙掉在蒋的车下,骗蒋到地下车库移车。蒋到地下车库后,李使用暴力和持刀相威胁,劫持蒋某驾驶自己的宝马车行驶至宜泸高速公路怡乐收费站口附近,并叫蒋拿钱,蒋将车上60元现金拿给李,李嫌不够。李某随即添加蒋某为好友,要求蒋某通过手机微信转款4000元给李某,李某获款后逃离现场,后将其中的2000元通过微信转给租车行老板张某支付租车费,将其中的1000元转给前女友还债。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被害人损失的3303元均发还被害人,李某在公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具结书。

  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结合其犯罪事实和认罪态度,作出撤销原缓刑执行部分;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没收作案工具等判决内容。
责任编辑:庞宇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