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宁:嚣张被执行人法院对面修车被扣
2019-06-20 15:24:5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徐巧
  6月17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公务时偶遇执行人修某的宝马汽车在法院对面的汽修店修理,随即对该车予以扣押。

  据悉,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修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建宁法院判决修某偿还本金45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宝马汽车实施底档查封等强制措施。但该车为外地牌照且长期不在建宁,无法准确定位。建宁法院遂向厦门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修某名下宝马小汽车予以冻结、查封。此次,发现执涉案车辆后,执行干警迅速完成文书制作、警车、法警调配等准备工作,果断出击,仅用半小时成功扣押该车辆。

  据介绍,建宁法院坚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随时发现,随即执行”的原则,在工作中逐渐形成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对办案中发现的财产线索,快速响应,快速出动,快速查控,提升了执行效率,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保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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