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东法院强制执行一起返还车辆纠纷案
2019-06-20 15:27:24 | 来源:肇东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于明洋
  姜某霞申请执行于某伟继承纠纷执行一案,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于某伟将奔驰轿车一台返还给姜某霞。此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人向被执行人于某伟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责令其在限期内交付车辆。但被执行人于某伟拒不执行,后又失去联系,并将车辆藏匿于肇东市五里明镇其外公外婆家。

  多次与被执行人的母亲、外公外婆沟通无果后,该案执行团队决定强制执行该案件确定交付的车辆。2019年6月18日上午9时许,在法警队协助下,执行法官郭瑞江带队驱车到达查明的被执行人藏匿车辆处。到达现场后发现于某伟外公外婆在院内设置了障碍,并将执行车辆也用铁链锁了起来。

  执行工作人员向被执行人于某伟外公、外婆出示了工作证件,向其陈述了此次执行的目的及其中的利害关系,与此同时法警队同志对其现场进行了控制。但其外公、外婆认为该车辆是被执行人存放在此处的,其他人无权利移动。其外婆更是躺在了执行车辆前百般阻挠,并扬言谁要敢动车就同归于尽,被执行人外公还欲用铁丝将大门锁上,法警及时将其制止。由于被执行人外公外婆年龄偏大并患病,执行干警出于执行安全考虑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明理释法、疏导劝解。

  顶着炎炎烈日,经过执行法官郭瑞江等人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劝解,并告知了其如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的外公、外婆最终同意将执行车辆由执行人员开走,后交付给申请人,此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案件执行完毕后,申请执行人动情地说,“都说执行难,从我自己的案件中我才深深领悟到了。感谢执行法官的工作和辛劳,我对此案的执行非常满意!”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