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源:生效判决未履行 执行六年不收兵
2019-06-20 15:49:59 | 来源: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刘丹 贾国栋
  全省法院“夏日闪电”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迅速成立以“一把手”挂帅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清理涉及追索工资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满满的获得感。近日,西安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6年的“骨头案”,打响清理执行积案“夏日闪电”的第一枪。

  缘何“拖”了6年?一波三折执行路

  2013年6月,被执行人刘某承包工程,找到刘某海、张某海等22名农民工为其工作,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4万余元,法院判决后刘某迟迟不履行判决义务。2015年7月17日,刘某海等22人到西安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向其释法明理,但刘某始终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西安区法院于2015年8月20日依法将刘某司法拘留。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刘某态度发生巨大转变,同意分三次给付申请执行人的欠款,约定2016年5月1日前将所有欠款付清,于是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协议签订后,刘某仍然未履行还款义务,为躲避债务,他远赴外地打工,同时更换了电话号码,杳无音讯,法院及所有申请执行人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致使案件无法继续执行。

  “僵局”如何突破?不破楼兰终不还

  案件虽然进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院领导高度重视并持续关注该案的进展。2019年6月2日,以“夏日闪电”专项行动为契机,西安区法院恢复该案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努力寻找执行人刘某财产线索和其本人下落。经过多番努力,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母亲的住处。按照掌握的地址,办案人员连续三天前往查找,敲门均无人应。第四天,刘某母亲终于打开了家门。执行干警向其母亲说明来意后,表示其行为属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刘某必须三天之内与法院取得联系,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否则法院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第三天,刘某主动联系了承办人,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当日偿还了欠款6万元,同时,约定余款于2019年9月14日前付清。

  判决不履行,执行不收兵。西安区人民法院将以全省法院“夏日闪电”执行专项行动和“加强管理年”活动为契机,提振精神,破解难题,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对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主动执行、快速执行,用一点一滴的行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保障民生、服务民生和改善民生的道路上走出特色、走出精彩。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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