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法院集中宣判四件恶势力团伙案件
2019-06-21 14:23:30
     中国法院网讯 (夏平静)  2019年6月20日上午,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集中宣判4件涉恶案件。此次集中宣判活动还邀请了10名县人大代表、10名县政协委员、相关社区(街道)干部、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等40余人参与,他们纷纷表示,法院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意义重大、案件典型,有力震慑了恶势力,在社会上也起到了法治教育作用,法院要持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安全感。

  此次宣判4件涉恶案件,其中,陈某勇等三名被告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屈某军等三名被告人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三名被告人三年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佘某明等十名被告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依法判处十名被告人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唐某之等十一名被告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依法判处十一名被告人一年八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相应被告人还被判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损失。其中,陈某勇等被告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佘某明等被告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案的审理,严惩了阻工犯罪,净化了项目建设环境,为石门项目建设筑牢司法保护屏障,助推石门经济发展环境优化。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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