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强化涉军维权工作
2019-06-27 16:23:47
     中国法院网讯 (陶琛)  被告人米慧明知某女是现役军人配偶,却与之同居并生育一小孩,被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米慧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湖南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局。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等制度,为完善涉军工作机制,规范审判流程管理,加强与部队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抓好重大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紧贴部队官兵维权需求,全面提升涉军维权工作效率效果,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原则,并在涉军案件较多的法院设立专门“窗口”,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引导服务。

  近三年,湖南三级法院共办结各类涉军维权案件1184件,减免军人军属诉讼费用600余万元,对因合法权益不能执行兑现造成生活困难的十多名军属,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救助金90余万元。

  此外,湖南法院还广泛开展涉军普法活动。湖南高院院长田立文带头组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部队官兵授法制宣传教育课,赠送法律书籍1500余册。全省各级法院积极组织涉军内容的“法院开放日”,助力部队官兵提升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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