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被查 纪法前无功过相抵
2019-06-28 16:42:45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作者:刘强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巴中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令人关注的是,张尚华在主政旺苍县期间,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做出过当地群众认可的成绩。

  在过往的荣誉中迷失自我,在自我膨胀中腐化堕落,毫无顾忌触碰“红线”的结局注定是黯然的。翻看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可以发现,曾经的“先进”“功臣”沦为腐败分子,并不鲜见。如,“视地方为家乡、把群众当家人”的朱育英和袁玉峰,从道德标杆蜕变为贪腐典型;曾为“中国杰出青年”的简纯林,从前程似锦的政坛新星蜕变为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这些人的堕落轨迹,印证了一个浅显易懂的道理:即便是“楷模”“标杆”,一旦不加强自律、不筑牢防线,就会守不住初心,也会在形形色色的欲望和“围猎”面前败下阵来,最终滑入深渊。

  功就是功,过就是过,赏罚分明、赏功罚过是古之常理。纪律和法律面前也没有功过相抵一说。可偏偏有的党员干部,总爱躺在过去的功劳簿上,自认为可以拿功勋、荣誉来作为“捞一点”的资本,甚至心想“我是先进典型,组织考虑政治影响不会轻易动我”“即便查我,也可以功过相抵,绝不会一棒子打死”。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原区长薛维林,正是在这种心理驱使下搞起了腐败。其“落马”后说,“我原以为,一俊遮百丑,只要工作上做出成绩,只要是不杀人,犯点错误也是枝节问题,有了政绩就能遮住各种错误。”

  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党员、特殊公民。无论是谁,只要违纪违法,就要付出相应代价,绝无讨价还价的余地,这是纪法的刚性决定的。任何不把纪法当回事,以为功劳很大、名声很大就可以为所欲为、挑战禁忌的党员干部,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惩处。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要幻想有什么“保险箱”,谁都不要指望有什么“法外开恩”。

  想要行稳致远,唯有不忘初心、敬终如始,一以贯之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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