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高效维护50余名业主权益获赠锦旗
2019-06-28 15:37:37
     中国法院网讯 (罗凤灵 陶月月)  “感谢各位法官!是你们不辞辛苦、尽心尽责、秉公办案,才保障了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日前,海南省东方市某小区2名业主代表顶着烈日,不畏酷暑,赶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为法官赠送一面印有“廉洁高效 倾心为民”字样的锦旗,对法官依法公正办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深表谢意。

  该系列案系东方市某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因未按合同约定逾期交房,与50余名业主产生纠纷。该公司在东方市开发建设某小区,2016年上半年,50余名外地购房者先后购买了该小区的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该公司应在商品房初步验收合格后交付买受人使用,同时约定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逾期在180日之内,违约金按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逾期超过180日后,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出卖人按逾期日数每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有些购房者支付了全部购房款,部分购房者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还款手续,交纳相应税费款,但开发商却未能在约定时间交房,逾期半年至2年不等。另外,涉案房屋未经初步验收合格,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购房者拒绝收房。50余名购房者诉诸法院维权,状告开发商逾期交房索赔违约金,其诉讼请求获得了一审法院的支持。宣判后,开发商不服,向海南二中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50余名购房者的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3月,海南二中院受理这44起房产纠纷案件后,安排审委会专职委员徐忠贵和民二庭法官何亮、沈美萍共同主办。因涉案业主多为候鸟型居民,为了让他们能够在预定的时间顺利返乡,合议庭法官在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基础上调整开庭时间,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审理过程中,部分业主提出诉讼保全,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最终能落实到位,避免赢了诉讼却难以执行的尴尬局面,合议庭法官不辞辛苦,在繁重的办案任务之余,奔赴辖区多个市县、多个银行查封、冻结近20个账户。

  海南二中院二审审理后,对房屋未经验收合格时购房者的拒绝收房行为进行合法性认定,判决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向业主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该系列案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一个多月时间,高效、公正地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44起房产纠纷的圆满解决,给来海南购房的外地消费者吃了定心丸,同时也为海南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海南二中院民二庭庭长何昌恩介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公正审判,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便民、高效的、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理念,真正做到为人民排忧解难,多次获得当事人的肯定和好评。鲜红的锦旗,烫金的文字,不仅是当事人的真情流露,办案法官的真实写照,也是对司法为民最好的诠释。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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