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65件271人
北京法院贡献新经验 推动扫黑除恶走深走实
2019-07-02 11:28:37
 

    中国法院网讯 (史梓敬)     7月2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北京法院多措并举、全面部署、形成斗争合力,贡献扫黑除恶新经验,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截至6月底,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65件271人(其中涉黑组织1个14人),二审判决36件16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1.27亿元。

    北京高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表示,全市法院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化建设,出台《关于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加强扫黑办实体化建设;多次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培训,提升扫黑除恶审判能力;组建40个扫黑除恶审判团队,筛选骨干力量33人组建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库,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涉黑涉恶案一律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规范线索摸排,深挖彻查“保护伞”,制定《北京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处置办法》,共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521条,分别向有关部门转递线索397条,获得反馈187条,立案35条;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与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打击房屋租赁中介市场“涉黑涉恶”行为的指导意见》,同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共发送司法建议37件,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宣传发动,营造专项斗争浓郁氛围,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通过全市法院“两微一端”自媒体共发布相关信息2282条,以“京法巡回讲堂”为普法品牌,深入农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普法宣传51次。

    发布会上,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一庭庭长袁丽忠通报了6个北京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据了解,此次6个典型案例,集中反映了北京黑恶势力犯罪中黑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恶势力暴力性趋于隐蔽但逐利性和“软暴力”特征明显以及特定区域与行业乱象滋生违法犯罪活动等三个区域特点。

    案例1:陈海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案例2:房屋“黑中介”刘康等人敲诈勒索系列案

    案例3:王维刚等人电子市场“软暴力”强迫交易系列案

    案例4:华士中等人火车站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案

    案例5:程海明等人敲诈勒索企业、滋扰企业生产经营案

    案例6: “黑物流”刘晓强等人敲诈勒索“治乱”案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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