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平法院法警李燕强徒手制服持刀凶手
2019-07-03 09:33: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费文彬
  6月25日17时30分左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人民法庭驻庭法警李燕强徒手现场制服一名持刀杀人的凶手,并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了解,黄某权与陈某因感情纠纷问题,怀恨在心而实施报复行为。当天下午,黄某权驱车前往陈某家中寻找陈某,至其家门口时恰遇陈某胞弟接陈某女儿放学回家,双方发生言语争执,黄某权遂返回其驾驶的车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趁陈某胞弟找工具进行防卫时,向陈某女儿和陈某母亲砍杀。

  此时李艳强正驾驶警车到加油站加油返回法庭途中,看到了这一幕。

  “放下刀!快放下刀!”李燕强大声呵斥。

  黄某权情绪激动,身上沾满血迹。李燕强瞅准时机,将他手中的菜刀一把夺下丢在了地上,并当即把刀踢开。黄某权转而将陈某胞弟手中的菜刀抢过去,李燕强再次将菜刀夺下,并成功将黄某权按压在地,与一名在场群众合力将其控制。

  随后派出所民警赶到并迅速控制了现场,李燕强将歹徒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配合调查。不幸的是,陈某女儿已身亡,陈某母亲左手被刀砍伤但伤势不重。

  “李燕强衣服上都是血,整个人非常疲惫,问他有没有受伤,他只说脚疼。”得知消息后,桂平法院金田法庭负责人唐胜伟赶到现场,将李燕强送往医院治疗。

  “当时情况危急,我也顾不了那么多,就想阻止歹徒继续行凶。我只是做了一名法院干警该做的事情,没什么了不起。”事后,李燕强这样说道。

  挺身而出,是勇气;临危不惧,是素养;空手夺刀,是本领。在面对持刀行凶歹徒的危急关头,李燕强用沉着冷静和坚毅勇敢诠释了一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忠诚与担当。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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