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法院:父子为讨债致人轻伤双双获刑
2019-07-03 10:37:40
     中国法院网讯 (黄安石 何梦羚)  江西宁都一对父子为追讨欠款,竟然动手打人至人轻伤,近日,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父子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2月13日16时许被告人卢某平与其儿子卢某键开车来到宁都县洛口镇洛口村河东组被害人卢某某家追讨欠款,卢某某不在家,遂蹲守在其楼下。卢某某回家看到卢某平、卢某键两人后,掉头就跑。被告人卢某平、卢某键即追向卢某某,被告人卢某平拉住其衣服叫其还款,但卢某某不肯,被告人卢某平就扇了卢某某一巴掌后与被告人卢某键一起对卢某某拳打脚踢,致其受伤。经宁都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卢某某左侧两根肋骨骨折,右侧五根肋骨骨折,其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被告人卢某平、卢某键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已赔偿被害人卢某某损失,得到被害人卢某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平、卢某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作用相当,不作主从犯区分。鉴于被告人卢某平、卢某键有自首情节,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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