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规范书记员队伍 纵深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2019-07-04 09:25: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诚 宋亚君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书记员是法院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书记员管理,是深化人员分类管理的重要环节,是组建新型审判团队的重要力量,是执法办案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对书记员队伍的培养管理,纵深推进人员分类管理。

  1.明确权责义务,激发使命感。清晰的职责清单是有序开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书记员的岗位职责也应基于部门职责而有所区别。渝中法院出台了《书记员工作职责规定》,细化办案辅助为主、后勤保障为辅的“7+5”职责清单。“7”即为材料收转、信息录入、开庭准备、法庭记录、文书校印、案卷归档、其他事务;“5”即为司法统计、软件研发、通知收发、会议筹备、材料打印,确保权责清晰、运作高效。渝中法院坚持集约化思路,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案卷集中归档日”“案款集中清退日”等专项活动,力促书记员知责、明责、尽责。

  2.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获得感。渝中法院持之以恒地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力度、深度,实现在编干警和聘用制人员能力素质的“双提升”“两促进”。例行岗前培训,将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廉政教育作为主要内容,助推新招录书记员角色转变。实行定向培养,法官助理对书记员“一对一”辅导,授之以“鱼”,更授之以“渔”,促进其成长成才。注重能力提升,举行办案办公技能比拼大赛,激发比拼热情,提升职业技能。引导职业规划,通过举办青年干警沙龙、书香法院讲坛等活动,教育引导书记员正确认识、理解、支持改革。

  3.严格考核管理,强化责任感。渝中法院充分发挥业绩考核机制“指挥棒”作用,最大限度激发书记员干事创业热情。构建团队“共荣共辱”机制和“全院+庭室”二级考核制度,院级考核侧重考察日常司法作风,庭室考核侧重考察办案质量与效率。同时,探索建立“三级考核”机制,赋予审判团队法官和法官助理一定考核话语权,充分发挥近距离管理优势。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确保考核实效性。严格执纪问责,实行院庭长常态化作风督查,综合运用通报批评、提醒谈话、扣发当月绩效等方式,确保办案、舆情、廉洁安全。

  4.完善职业保障,增强归属感。强化权益保障,足额缴纳“五险一金”,严格执行请休假制度,实行节日慰问,以感情、事业、待遇拴心留人。加强人文关怀,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庭务会,广泛谈话谈心,了解所期所盼,解决生活困难。丰富文化生活,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举办趣味运动会、新春联欢会、部门联谊会,开展书画、舞蹈、球类等兴趣小组活动,促进沟通交流,增强集体荣誉感。

  (作者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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