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细心查找耐心释法 执结百万标的难案
2019-07-05 15:40:2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华茜
  “许法官,要不是你们及时发现第三人到期债务,又多次协调做通了对方工作,我也不会在这么短时间内就拿到执行款!这下我们公司也能安心过年了!”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许正平法官接到申请人某机械公司老总杨某的电话,感谢法院以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方式,成功帮其拿到了百万执行款。

  某机械公司因定作合同纠纷将某机床公司起诉至惠山法院,要求对方返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共计100余万元,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支持了机械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机床公司仍然没有履行支付义务。之后,机械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许正平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及不动产等信息进行查询,均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许正平又至机床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企业已不再经营,设备也早已被其他法院轮候查封,该案执行到位的希望十分渺茫。但许正平没有放弃,对案情进行反复研究、分析,又多次向申请人了解情况,整理出被执行人的对外债权线索,再对这些模糊的线索一一进行确认。经过进一步调查,许正平了解到被执行人与案件第三人武汉某公司之间存在一笔100多万元的到期债权。经审查核实后,许法官第一时间赶往武汉,向第三人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我们跟机械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也不会直接把钱给他!”一开始,第三方公司的负责人直接拒绝了法院的要求,认为自己公司与被执行人之间虽然有正常业务往来,但并不涉及申请人;至于其与被执行人之间的此笔到期债务,该负责人也以双方的交易还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执行工作陷入了僵局。

  回到法院后,许正平调整了执行策略,设法与第三人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并多次前往武汉,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对方工作,详细阐释其协助执行的法律主体身份及其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如对到期债权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逾期未提异议又不履行的将被强制执行。另一方面,许正平组织被执行人与第三人进行沟通,促使双方对债权债务问题进行友好协商。经过多次奔波多方工作,被执行人与第三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就债权债务问题达成了协议,第三人公司向被执行人履行了到期债务,该笔款项则直接成为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履行的支付义务,案件顺利执结。拿到执行款后的申请执行人,对法官的高效执行给予了高度肯定,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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