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监督员视察红河州法院工作
2019-07-06 12:12:55
     中国法院网讯 (罗旋)  为进一步加强与驻滇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监督员的沟通联络,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维护司法公正,7月1日至4日,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组织和红河州法院的配合下,驻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约监督员赴红河州视察法院工作。

  此次视察通过实地考察、见证调解、交流互动等方式进行,让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深入了解红河州法院各项工作,充分展示红河州两级法院近年来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设施建设、民族特色审判、法院文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情况,是对红河州法院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

  视察期间,视察团先后到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大屯法庭、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蒙自市人民法院、云南省建水县人民法院等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并在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会址——蒙自市芷村镇查尼皮与红河中院党员干警共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在7月4日于建水县召开的视察座谈会上,参加此次视察的26名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逐一畅谈视察体会和感受,对红河州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代表委员和特约监督员认为,近年来,红河州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院审判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其中,全州法院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方便群众解决纠纷为目标,积极探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形成了外聚合力、内强动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为我省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就红河州法院今后工作的开展,与会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结合红河实际,积极建言献策,从以下六个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继续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对近年群众高度关注的涉黑涉恶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做到不枉不纵,并注意加强对新时代背景下非法网贷、医患纠纷、食品安全、未成年人犯罪及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类型案件的研究和审判力度;二是进一步运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的成功经验,着重夯实多元化解机制中调解员这一得力抓手,强化对各调解员法律素养、沟通调解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并考虑适当提高基层调解员的报酬补助;三是从省级层面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的总结提炼和宣传力度,积极在全省法院推广相关经验成果,努力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于萌芽状态;四是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注意通过“法治六进”及法院“公众开放日”常态化等多种方式,加大面向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宣传力度和广度,推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五是从省级层面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注意建立健全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司改各项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得以落实落地;六是强化法官队伍的各项能力素质建设,探索推广已有的红河南北法官交流等有效机制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更加重视边疆少数民族法官尤其是双语法官的培养,并在日常工作中增进对法官干警的人文关怀。

  云南纪委省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云南高院党组成员施静春,红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起绍洪,分别代表云南高院和红河州法院对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作表态发言。

  施静春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梳理此次视察座谈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题向院党组汇报,并结合此前省高院已起草的相关实施意见,做好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红河模式”先进经验成果的推广。

  她同时表示,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理念,始终将代表委员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作为发现问题、查找不足、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动力,不断创新联络工作方式、丰富联络工作内容,更加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实现“常联络、多监督、共进步”。

  起绍洪表示,红河州法院将以此次视察为契机,做实“四个好”推动全州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研究好”,即召开党组会对意见建议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二是“领悟好”,即在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过程中充分领悟好意见建议精神,坚持把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三是“落实好”,即围绕意见建议严格部署,制定时间表按节点抓好整改落实,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形成整改合力;四是“反馈好”,即在抓好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依托省高院联络办向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做好及时反馈。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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