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召:头顶骄阳去执行 守株待兔心愿偿
2019-07-09 16:33:0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马骏范 海涛
  2019年7月9日中午,温度高达38摄氏度,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冒着酷暑,利用“守株待兔”的执行方法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要回了执行款40000余元,全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徐某向许某借款40000元,约定按照月息2.5分计算至还款日。借到钱后,徐某仅分几次归还部分利息,人就不知踪影了。许某无奈之下将徐某诉至南召法院。诉讼阶段,徐某对该款项及约定的利息予以认可,并主动偿还了23000元利息。法院判决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偿还许某本金40000元及利息至款清之日止。徐某没有主动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刘绪东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徐某限期履行法定义务。但徐某一意孤行,电话不接,传唤不到,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尽管采取了多种措施,被执行人徐某仍然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2019年7月8日,接到申请人的情报,发现被执行人徐某回到了其租住的小区,李孝才、褚青玉、刘绪东、杜振超、唐昌伍、丁恒学6位执行法官迅速集结,前往位于方城县某住宅区的被执行人所在地。因为要刷门禁卡,经过喊话,被执行人迟迟不出来,装作没在家中。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们只能冒着炎热的酷暑在其租住的楼下蹲守。等到下午的时候,执行法官们灵机一动,以撞着执行人的车为由,协调赔偿,被执行人这才有了动静,打开了门。这时,守在门口的执行法官迅速抓住这个机会对被执行人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南召法院。当日,因徐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南召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并处罚金2000元。

  被执行人徐某被司法拘留期间,其弟弟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替哥哥还账,并将40500元案款、罚金2000元及执行费用509元,如数打到法院指定账户。当日,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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