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又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获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
2019-07-10 09:53:35
     中国法院网讯 (邓文辉 聂涛)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又对下属实施敲诈勒索、以可帮忙办理相关证件、文凭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以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被告人付某于2018年2月23日通过朋友推荐到某公司担任人事部人事总监。在职期间,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3次以为某公司招聘员工为由向该公司虚报招聘费用18660元;先后于8次又以为该公司人力资源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和仓库管理系统需要采购电脑、服务器、黑匣子等设备为由虚报采购费用78713元。

  被害人肖某系被告人付某在某公司的助理。2018年6月26日肖某因失误删除了付某电脑上的一个文件夹,付某称被删除的是自己为公司购买的重要系统软件以及为公司制作的明星的宣传片,并要挟肖某如果不赔付软件和宣传片费用,自己就会向公司汇报,公司就会不让肖某转正。肖某因害怕遂于2018年6月29日开始陆续向付某支付修复软件及重新制作视频的费用共计98964元。在此期间,被告人付某还利用肖某害怕被告发的心理,陆续以借款名义向肖某索要8500元钱。

  2018年5月1日,被告人付某向被害人刘某谎称自己在北京有亲戚在学校当老师负责考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其可以帮刘某的儿子报考人力资源管理师,并称有内部资料可方便考试通过,刘某信以为真,遂于5月2日通过微信向付某支付报名费19600元(后付某退回270元),付某收到钱后谎称已经报好名,此后刘某催促考证事宜,付某多次推诿拖延,并于2018年9月14日在无钱缴纳房租的情况下,向刘某谎称自己银行卡挂失冻结,堂弟女朋友需要做人流手术向刘某借款7000元。

  2018年5月23日,被告人付某对被害人黄某谎称可以介绍其去给省国税局局领导开车,但需要大专文凭,自己可以帮黄某搞到大专文凭,以此为由诈骗黄某51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共计9737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10746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二人财物共计3143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付某有诈骗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付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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