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副校长高虹涉嫌受贿案在黑龙江鹤岗中院开庭
2019-07-15 16:46:38
     中国法院网讯 (李慧)  7月11日,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校长高虹涉嫌受贿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克贵担任审判长并主审该案,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徐海斌、刑事审判二庭庭长李蔚为合议庭成员,共同审理此案。市检察院检察长樊忠诚出庭支持公诉。市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市法院、市检察院部分干警及被告人家属等40余人旁听庭审。

  开庭前,王克贵同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案件卷宗,对案件进行细致研讨,并于7月10日下午召开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权、是否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调取新证据等问题,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同时还展示了本案的全部证据,解决了各方分歧,为提高庭审质效奠定了基础。

  经审理查明,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高虹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富裕县委副书记、富裕县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先后为23个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承揽工程、干部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1,209.56万元,其中钱款共计889.66万元,用于购买房屋、车位、金条等个人消费。庭审中,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性、量刑等问题发表意见,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娴熟驾驭庭审,庭审节奏把控到位,法言法语精炼准确,庭审环节衔接紧密,程序清晰,层次分明,整个庭审活动张驰有度,规范高效,起到了良好的庭审示范作用。

  近年来,鹤岗法院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院庭长带头深入一线办案,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充分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为审判一线配置优质审判资源,促进审判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助推庭审规范化和案件审判质效不断提高。
责任编辑:侯裕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