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法院:"竞价拍卖"调解离婚后财产纠纷
2019-07-18 16:14:09
     中国法院网讯 (王杰)  啪!随着法槌落下的敲击声,原告王某某诉被告贾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划上了圆满句号。近日,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大义法庭以“竞价拍卖”的方式,调解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涉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并且相互履行了部分约定,双方当事人对于“竞拍”的结果均表示满意。

  本来是一个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子,为何承办法官如此大费周章的在法庭上搞“竞拍”?这件事还要从头说起。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贾某某原本是一对“苦命”夫妻,生育了三个子女。年轻时,夫妻两人双双外出务工,经过近30年的艰苦付出,两人在各自的事业上都有了一定的成就,逐渐地,双方在语言和认知上产生了分歧,关系也越来越疏远,最终两人以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协议离婚。不过由于当时老家的房屋正在拆迁,所以在起草协议时未能涉及,故该共有房产应另案处理。

  房屋回迁后,双方在房产权属上发生了争执,彼此寸步不让,事态一度恶化。为此,王某某一纸诉状将贾某某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调查,法官杨德山了解到双方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原被告都想将回迁房屋留给自己的孩子,但对彼此互不信任;二是都想百年之后落叶归根,有个归属。

  对此,杨德山在审查案情时考虑到,本案争议焦点简单、明确,并且双方对房产的拆迁评估价格30万元均无异议,双方的个人经济条件也不相上下,尤其是在分别做双方调解工作时,二人在言谈中均流露出钱多少无所谓,房子必须是自己的想法。

  由于双方都抱有势在必得的信心,因此经过几个回合的调解均无果而终,于是,杨德山考虑到,本案判决虽容易,事情却不好解决,处理不好会让事态进一步恶化。所以,经过多方考虑,杨德山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构思了一套以15万元为基数的 “竞价拍卖”方案,让他们来个“面对面”竞价。

  此次“竞价拍卖”的调解方案,是一个坚守基层20多年并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法官,不断摸索审判规律,将案情吃“透”,把案子办 “活”的生动缩影。“‘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全方位考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革除 “机械办案”、“盲目办案”带来的弊端,才能真正把案件办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去。”杨德山这样说道。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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