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牢记法官的初心和使命
——记江西省宜春中院刑一庭庭长胡圣华
2019-07-22 08:5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胡佳佳
  “当知道自己参与办理的这起案件是全省第一起涉黑案时,顿时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7月17日,记者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时,胡圣华这样告诉记者。

  胡圣华所指的案件是欧阳文明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7年12月,欧阳文明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上诉移送到宜春中院进行二审。

  该涉黑案15名被告人中有10名被告人提起上诉,全案有116本案卷2万余页材料,堆积在一起有近2米高,涉及9个罪名126起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花费了两年时间才得以侦破。“当时真吓了一跳!”胡圣华回忆刚看到这案子时的情景,但以严谨和细致著称的胡圣华很快就冷静了下来。认真阅好卷,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把该案办成铁案,这成了胡圣华之后两个月工作的重心。

  此后每天早上7点30分到办公室,晚上10点甚至更晚才回家,这成了胡圣华所在部门全庭人员的工作常态。针对部分上诉人和律师对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提出的异议,胡圣华带领合议庭成员逐一审核每一份证据、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事实,逐一研讨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确保让每一个情节都经得起推敲。

  胡圣华介绍,与别的案件相比,欧阳文明这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呈现了一些新特点,他们借着和行业协会合作的名义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且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后果较轻微。胡圣华认为,如果仅从单个的违法犯罪行为来看,这些行为可能不必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正因为他们实施的违法行为较多,这些行为累积起来就达到了壮大他们组织淫威的目的,也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特征,故应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胡圣华的观点赢得了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一致赞同。最终,经过合议庭成员近10次的研究讨论,形成了一份500多页30多万字的审理报告。

  二审审理结果出来后,宣判阶段就显得尤为重要。该案宣判地点确定在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15名被告人分别关押在6个不同的看守所。为了确保宣判过程得以顺利进行,胡圣华精心制定了宣判保障预案,对整个宣判过程做了明确、细致、具体的分工,确保每一个环节不出现任何差错。同时积极与高安市委政法委等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作好各个方面的安保工作。仅在这期间,胡圣华就往返宜春和高安两地10余次。

  2018年2月5日上午9时,欧阳文明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宣判,整个宣判过程进展得非常顺利,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和长安网等均予以了专题报道。

  案件审结了,胡圣华却暴瘦了10斤,当年春节期间还在医院住院。即便如此,胡圣华对该类案件的思考却还在继续。通过对该类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后,他发现把“三项规程”改革成果运用到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中,对提高案件的审判质效意义非凡。此外,他总结提炼出的涉黑案件庭审保障预案、高质高效审判工作经验,均得到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

  “他事事都追求完美,不管是对他自己还是对我们,都是高标准严要求。办案中,他总会在有限的审限内,优质高效地办好每一件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宜春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周海燕如是评价胡圣华。

  “刑事审判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稍有不慎,就会引发重大错误,不仅会损害法律的尊严,还会影响司法的公正。只要时刻牢记一个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我们的案件就一定能办好。”谈及在法院七年多的法官生涯时,胡圣华这样告诉记者。

  近两年来,胡圣华所在的刑一庭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09件,无一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该庭审结的徐文俊等25人涉黑案,因庭审规范、保障到位、效果突出,被中央扫黑办确定为向全国政法机关推广学习的典型。2017年,该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该庭荣获“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胡圣华也先后荣获江西法院执法办案标兵和江西法院扫黑除恶审判业务专家等多项荣誉。

  短评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胡圣华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他的初心和使命,以自己的责任和担当给全庭人员作了一个很好的表率。在办理欧阳文明等1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情节,胡圣华都要反复检查和核实。确保了案件审判效果的最优化。“只有牢记一个法官的初心和使命,方能守住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是胡圣华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刑事审判法官,胡圣华以他的严谨和细致诠释着心中的那份初心。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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