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玉州:非法采砂破坏环境资源案开庭审理
2019-07-25 09:03:58
     中国法院网讯 (吕辉)  7月24日16时,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清脆的法槌声,玉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结等3人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标志着玉州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系列刑事案件,拉开序幕。该案由玉州区法院刑庭庭长吕辉担任审判长并主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中旬至11月21日,徐某结、钟某敏、刘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玉州区某村刘某所租的鱼塘私设采砂场,非法采砂,卖给玉州区邓某原的洗砂场等地方。被告人邓某原在明知该砂场为非法采砂出售的情况下,仍购进该砂场的砂,并进行淘洗后欲贩卖。

  经国土部门勘测,徐某结、钟某敏、刘某等人的砂场采坑面积为2685.70平方米,采坑开挖建筑用砂方量为1291立方米。邓某原购买砂方量为406.3立方米(未淘洗)和28.7立方米(已淘洗)。经鉴定,徐某结、钟某敏、刘某等人采砂方量价值90370元,邓某原购买的砂方量价值30737元。

  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徐某结、钟某敏构成非法采矿罪,邓某原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法诉请法院予以严惩。

  庭审中,审判长吕辉以娴熟的审判技巧控制着庭审的进程,在确保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严格按照庭审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彰显了法院刑事审判的公正、公平、公开。

  该案宣布休庭后,将择日宣判。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美好家园大家共建,侵吞国家矿产资源必将受到严惩。玉州区法院将依法从快、公正审理非法采砂系列刑事案件,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形成打击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辖区的生态环境和国家矿产资源,为建设平安玉州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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