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宜阳:申请贷款“泡汤”无计可施速还款
2019-07-30 11:41:0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汉武
  “张法官,我真该早点听你的话,要不然我的银行贷款也不会泡汤,真是因小失大啊。钱我都带来了,现在就还清欠款,赶快把我从‘失信名单’中删除吧!”近日,“失踪”很久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从包里掏出了1.2万余元执行款,递到执行法官张国东的手中。

  “来,老周,数数钱吧。”张国东说着,把钱递到了申请执行人周某的手里。

  周某诉王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限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周某人工劳务费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周某多次讨要无果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张国东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王某称,目前正准备和施工单位结算,信誓旦旦承诺一月内全部付清执行款。经与周某协商,同意延长了一个月。

  一个月后,王某不但没有履行义务,还更换了电话号码,突然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难以进展。

  这时,有着多年执行经验的张国东想到,王某常年在外承包工程,行踪不定,随即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告知王某的亲属已将王某纳入“失信名单”一事。

  起初,王某无动于衷。让其没有想到的是,因其承揽工程急需资金,要向银行申请贷款。谁知跑遍了所有的银行,都被告知因其进入“失信名单”不能办理。王某情急之下,以妻子的名义到银行申请贷款,结果也被“碰壁”。原来,银行贷款需要看夫妻双方的个人征信,任何一方有问题,银行都不会放贷。眼看工程开工在即,无计可施的王某便主动联系张国东,来到执行局交清了执行款,这才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东躲西藏躲避执行,最终还是躲避不了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不仅名誉受损,生意也受到限制,真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啊!”事后,王某后悔莫及地说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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