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人民法官初心使命 深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主题宣讲报告会发言
2019-07-31 08:36: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让法治的光芒照亮大山深处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郭兴利

常言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我所在的开封法庭正处在蜀道的中心,辖区有15个乡镇、169个行政村、17万人口,村镇之间大山相隔、深谷纵横,村民依山而居,道路不通,常常是听声不见人。

我出生在剑门的大山里。小时候,家里穷,我们兄弟几个靠着乡亲们东家一把米、西家一棵菜帮衬着长大。18岁那年的冬天,我应征入伍,乡亲们比我还高兴,敲锣打鼓把我送到村口。在车上望着模糊远去的村庄和乡亲们,我暗暗发誓:“一定尽我所能回报父老乡亲,回报他们的深情厚谊。”在部队这个钢铁大熔炉里,我严格要求自己,凭着较高的政治素养、过硬的军事技能,从士兵成长为一名干部,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部队的培养,让我懂得了责任和牺牲;党和人民的哺育,让我坚定了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和使命。

1991年,部队转业时,我主动申请回到家乡法院工作。报到的时候,我被分配到院机关,但我坚持到全县最偏远、条件最艰苦的开封法庭。这里是基层的基层,离乡亲们最近,在我看来,这是践初心、担使命最合适的地方,从此一干就是28年。20多年来,我们的足迹踏遍了辖区的每一个村寨,背烂了10多个背篼、磨烂了30多副背绳,骑坏了5辆自行车,巡回审判2800余件,无一改判、无一信访、无一投诉。

山区老百姓纯朴善良,大都没有多少文化,他们懂道理但不懂法律,要想案结事了,调解是最有效的方式。多年的工作经历,让我找到了个窍门,无论多犟的当事人,总有让他信服的人。我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上面记满了辖区的村社干部、乡贤长者,每到一处便邀请他们参与案件调解和执行。靠群众做群众工作,事半功倍。没有他们,我啥事也做不了,啥事也做不好。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精髓,也是做好法院调解工作的法宝。凭借这个法宝,我们法庭案件调解率每年都保持在90%以上!28年来,先后有26名同志离开了法庭,我也有多次回院机关工作的机会,而我一次次选择留了下来。乡亲们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习惯了找我办理他们的案件,习惯了向我咨询闹不懂的问题,习惯了闲时同我絮叨家长里短。有人说我傻,当了法官,却成天和农民打交道,一辈子窝在深山里。可是我觉得,守初心、担使命,不是说说而已,更要执着地坚守和无悔地付出。在生我养我的地方,当一名基层法官,我很幸运。只要把工作干好、把案子审好、把当事人认为“天大的事”办好了,让山乡重归宁静有序、温馨和谐,我就觉得值得,这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28年,弹指一挥间;28年,艰辛而漫长。我也即将退休,脱下法袍,离开钟爱一生的法官岗位。夜深人静时,我一次次扪心自问:我是否守住了自己入党时、初任法官时的初心?我是否将自己的全部精力献给了这片土地?我是否将自己的人生融入了时代的洪流,推动了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我永远记得入党宣誓的那一刻,记得穿上法袍的那一天,记得面对党旗、面对国徽许下的庄重誓言。“俯首甘为孺子牛”,是我刚参加工作时,父亲写给我的,也是我对父老乡亲们的一份承诺。我是农民的儿子,生在大山、长在大山,能够为这片生我养我的土地服务一辈子,让法治的光芒照亮大山深处;把党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让群众说党好,永远跟党走,这是我毕生的梦想和追求!

 

为了迷途少年的明天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陈海仪

少年审判是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特殊领域,它看似简单却并不简单,是情、理、法碰撞最为激烈和最为直接的地方,牵动着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几代人的幸福和未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拯救一个家庭,推进新时代社会建设,少年审判工作是不可缺失的一环。

我在少年审判岗位干了23年,办案超过4000件。同事常说我,审案子就像是拿着“放大镜”看证据,用“游标卡尺”来量刑,一定要精确到分毫不差才肯罢休。新时代的法官妈妈,既要有铁面判官的刚正无私、严格执法,让违法犯罪的行为得到惩处,彰显法治的神圣和威严;也要有母亲般的细致温柔、春风化雨,在精准量刑的基础上劝返迷途,让折翼的雏鸟重新展翅飞翔、拥抱光明。

浪子回头金不换。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就要不抛弃不放弃,挽救一个是一个。多年来,我定期到监狱和他们见面,通信、电话联系超过1000次。现在我还和20多名失足少年,以及他们的家人保持长期联系。我帮教过的孩子当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多人顺利完成初高中学业,这是我过去23年里最大的快乐,也是我坚定初心、不懈奋斗的动力源泉和行动目标。

当选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后,我一口气买了1000多个纪念封从北京发往各地,每一个我帮教过的失足少年,每一个我帮扶过的问题孩子,尤其是许多即将从少年监狱里重回社会的孩子,都会收到这样的纪念封。有一天,未管所突然打电话要我过去。我以为出了什么事,心急火燎赶过去,原来是被我判决的小严一定要见我。小男孩低着头,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对我说:“陈阿姨,这三年你每隔几个月都来看我,送书送东西,鼓励我加强学习改造。我被减刑两次,过两天就要出去了,将来不知道回老家还是流落街头,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你,所以一定要见见你。因为你,很像我妈妈……”我亲手判决送进监狱的少年犯,却把我当作妈妈,对我怀有这样的深情!在这一刻,我很自豪,为自己能够选择法官作为职业而自豪。正是这种职业,让我有机会挽救那些陷入成长泥沼的懵懂少年;正是这种职业,让我赢得少年的信任和依赖,实现贡献社会的人生价值。

他把法官当作妈妈,“妈妈”就不能让“孩子”再流落街头!我四处奔走,托人帮忙,让他到一家连锁餐饮店做了服务员。一个月后的端午前夕,他给我寄来一盒粽子,里面的小纸条上写了这么几句话:“陈妈妈,您好!这是用我第一个月的工资买的。感谢您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一直关心我、帮助我,没有嫌弃我!”这几个粽子,我觉得好香、好甜。这是当事人对少审法官心血和劳动的肯定,这是一个失足少年人生道路上冉冉升起的希望!

工作之余,我思考最多的就是如何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多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构建了“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走进政府、社区、学校,创新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创办“金不换中途之家”。我先后担任广州市10多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在全省100多个学校、社区、各大媒体讲授青少年犯罪预防课程,法治宣讲200多场,受众超过百万人。

23年来,我乐此不疲尽力打造了一个个“金不换”,也收获了很多感激的泪水和重生的幸福。为一个个失足少年指引方向,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是我永远不变的初心和使命,为此我将竭尽全力、不懈奋斗。最后,我想借用邹碧华同志曾说过的一句话,与大家共勉:“将来判断自己人生成功的标志,是看我帮助过多少人走向幸福!”

 

在执行攻坚中担使命守初心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陈少华

人民法官的初心是司法为民,人民法官的使命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果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确定的合法权益实现不了,胜诉判决成了“法律白条”,人民法官的初心虽在,但所肩负的使命就会大大打了折扣!

执行攻坚的过程就是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过程,既要用硬手段依法强制执行,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又要审时度势,运用开放思维去打破僵局,追求“双赢”的效果。

2016年,台商杨某到法院申请执行恒远公司归还厂房,并支付厂房租金160多万元。但恒远公司既没钱偿还,又以租赁过程中添置的设备多、难以清点折现为由,拒绝主动腾房。如果这时强制拍卖财产,财产价值会大大缩水,强制拆卸机器设备耗时耗力,强制执行还意味着大量农民工面临失业。一时间,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漳州台商协会会长当面向我提出质疑,“当初回来投资,就是认为营商环境好。可现在厂房摆在那里却腾不了,这判决书还算数吗?你让我们以后还怎么相信你们!”

当时,我感觉压力很大。这个案件如果执行不好,不仅影响台胞对司法的信任和法院形象,甚至波及两岸经济交流。于是,我们一方面加快推进强制执行措施,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压力,另一方面,根据恒远公司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现实情况,加强释法沟通,组织双方共同想办法、找出路、降损失,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以物抵债的“双赢”方案,厂房也顺利移交。台商协会非常满意,给我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护法促统兴中华,同祖同根血相连”。

多年的执行实践,使我认识到,干好执行,既要有恒心、下硬功夫,更要与时俱进,打造信息化的执行翅膀。过去,我们采取 “一案包到底”“登门临柜”的传统方式,查人找物的速度,远跟不上被执行人玩失踪、隐匿财产的速度;部门之间的联动滞后,常常使我们眼睁睁地看着执行财产被转移,导致当事人的不理解、不信任,甚至引发闹访缠访。

面对困难,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2016年3月,全国法院全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活动。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下,福建各级法院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探索“点对点”财产查控新模式,研发自动成批查控软件“小帮手”,与工商、银行、国土、房管、车管等多部门实现线上联动;建成对接单位最多的省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探索实施“集约化、分段式”执行管理模式,“执行+保险”救助机制、12368及微信公众号等沟通平台,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和质量,为智慧执行建设提供了“福建样本”。

外省籍务工人员邱艳连工伤致残执行案,因老板逃匿,查无可执财产,案件长达4年无法执行到位。通过新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法院很快查扣了执行款,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海峡两岸农产品物流城”破产重整一案,标的近百亿元,涉及台商股权、工资、工程款等敏感问题,更关乎漳州市全市经济稳定。随着“智慧执行”进一步深化,在“亮剑八闽”“百日攻坚”行动中,福建法院接连打了几个漂亮的硬仗,正鼎地产、大儒世家等系列地产案件得以化解,一个个烂尾楼变成了“黄金楼”。

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不忘公正为民初心,让我们永记启航出发的本色;牢记法治建设使命,让我们找到奋勇前进的方向。站在新时代,面向新征程,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写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篇章!

 

用青春书写奋斗的人生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陈昶屹

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记得刚参加工作时,我跟一个在天安门广场工作的交警朋友聊天,他在谈到自己工作时很是自豪:“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守护祖国的心脏。”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守护的又是什么呢?

至今我还记得,在刚成为法官时,审理过的一起农民工讨薪案。八名农民工要求同一家餐厅支付拖欠工资,但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拿不出任何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被告似乎认准了原告拿他们没办法,矢口否认存在劳动关系。看着原告席上,八名衣着朴实的农民工焦急委屈、一筹莫展的神情,我仿佛看到了小时候我的母亲借给别人3000块钱,但由于没留任何字据而状告无门,躲在屋里偷偷抹眼泪的情景。我之所以选择成为一名人民法官,就是想要保护像我母亲那样的弱者,守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我深知,法官要严守中立,但是,这八名农民工兄弟连什么是劳动关系都说不清楚,哪里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呢?难道为了形式上的中立,就可以不顾当事人诉讼能力的巨大差距,而舍弃对实质正义的追求吗?于是,我决定:立即休庭!一起去餐厅实地调查。那天是深秋下午五点多了,快下班了,外面还下着大雨,天气十分寒冷。我暗下决心,天气虽冷,但一定不能让农民工兄弟寒了心啊。赶到餐厅所在的大厦,找到了物业公司,我用了两个多小时,对一百多本出入登记表逐一查找,终于,找到了八名农民工的出入记录和餐厅开具的证明,我当即决定趁热打铁连夜赶回法院继续开庭。当铁一般的证据摆到被告面前时,他只好低下了头。开完庭的第二天我便作出了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判令餐厅给付拖欠款项。三天后,八名农民工送来一封感谢信,语言简单质朴,但有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人间有正义,天下无欠薪。多年来,那封感谢信一直激励着我,让我更加坚定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对法律的信仰,对正义的追求!

我所在的中关村法庭,是全国首家以审理知识产权和网络案件为主的派出法庭。在这个知识经济、互联网技术改变世界的时代,我们的审判承担着特殊的时代使命,那就是:在全球化、信息化、智能化时代,探索和创造中国规则和中国智慧!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十几年来,我坚持每天早上6点多就到单位,不仅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大量普法文章,获得了几十项各大媒体颁发的奖项,开设实名微博进行普法宣传,发布的微博曾被新华网、人民网等主流媒体转载,单条阅读量就高达近百万,还攻读了博士学位,完成了博士后研究,获得了副研究员资格,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后资助者名录,同时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研究生导师。

青年人就要有青年人的样子。新时代的青年法官,既要做执法办案的生力军,也要做幸福生活的大赢家!习近平总书记说过,“青年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作为一名青年党员,一名首都法官,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法治中国建设奉献自己的全部青春!让绽放在共和国法治蓝图上的绚烂青春,永远无悔!

 

在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中不断成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张 枫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邹碧华成为法官的那一天,他母亲叮嘱他:“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这句话,成了他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为了这份初心,他用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在追寻理想的道路上奋力求索,在法治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向我们展示了最动人的执着和信仰。

2008年6月,邹碧华就任长宁法院院长,那时候我在长宁法院工作,此后四年半的同事经历,让我与碧华院长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一年,我已经担任助理审判员整整10年。每天开不完的庭、写不完的文书渐渐让我感到身心疲惫,当事人的不解和质疑也常常让我找不到工作的价值,曾经的理想也在一天接着一天的无奈声中被淡忘了,时时感觉自己就像是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光明,但却没有出路。

正是那一年,碧华院长发现了年轻人身上的这种平庸化现象,他分批次召开座谈会,引导大家正确看待职业生涯的“七年之痒”,激励大家重新找回曾经的梦想,并科学规划自己的未来。

那次座谈会后,我的人生目标重新明晰起来。我拿起了尘封已久的专业书,再次以忘我的热情投入到审判工作之中,之后连续多年,我的办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办案之余,我积极参加院里的小教员团队,主讲了首届法官论坛。同时,我参与了碧华院长要件审判九步法理论的研究和实践,并大力推广九步法,努力让更多的法律人掌握这把法庭上的“独孤九剑”。

2012年8月,长宁法院成立立案二庭,负责信访工作,党组决定由我主持工作。不当法官,转去接访。长期在审判岗位工作的我内心有些失落,甚至认为信访工作背离了我当法官的职业梦想。

得知我不认同信访工作后,碧华院长对我的任职谈话足足进行了3个小时,他对法院信访工作强烈的责任感深深点燃了我。一点一点引导当事人走出误区、一步一步帮助他们重建生活,这种不同以往的使命感成为我职业生涯最宝贵的记忆。

2015年底,根据组织安排,我再次转岗来到陌生的法制宣传岗位。被碧华院长点燃的那团火焰,让我很快就找到了法制宣传工作的不凡意义,相比实现个案的公正,法制宣传能让更多的人了解法院、读懂法律,并感受到公平正义。于是,我开始以一种全新的方式为法治事业而奋斗,我和大家一起用键盘和镜头,一点一点的记录、一次一次的传播,努力让法治的声音传得更高、更远。

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上海召开了邹碧华精神座谈会,来自全国各地的模范法官们,有的曾与碧华院长有过一面之缘,被他的专业和智慧所折服;有的长年奋斗在条件艰苦的基层一线,虽然与碧华院长未曾谋面,但在他的故事里找到了继续坚守的勇气。他们对碧华院长的崇敬之情无不展现着邹碧华精神的强大感召力。碧华院长的理想之光已经穿越千山万水,照亮越来越多的中国法院人。探寻邹碧华的初心,我看到了他作为一名法官对良心的坚守,对法治事业的不懈追求。回望邹碧华的初心,我看到他的理想之光在不断迸发热量,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肩负起司法改革的使命担当。重温邹碧华的初心,我看到越来越多的人被他点燃,他的理想如同一粒粒种子,在中国法院人心中继续生根、发芽。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让我们在邹碧华精神的引领下,肩负起时代的使命,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砥砺前行!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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