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持刀追砍他人 两男子因故意伤害获刑
2019-07-31 08:48:58
     中国法院网讯 (王雅丽)  平日里当赌场小弟帮忙望风,“关键时刻”应“大哥”召集持械打砸“仇家”场子。日前,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和开设赌场罪,判处张某雨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江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2014年3月,雷某县(已判刑)为报复与其积怨的“死对头”,指使其团伙成员冲击对方开设的赌场。不久,张某雨、李某江受同案犯陈某福(已判刑)等人纠集,携带自制枪支、刀具,并分乘二辆轿车前往仇家赌场。到达赌场附近后,张某雨、李某江伙同陈某福等人,头戴猴帽蒙面,手持自制枪支、刀具冲进赌场,追砍参赌人员及看场人员,而同案犯李某可(已判刑)则持自制枪支朝天击发。期间,苏某在跑离赌场时摔倒在地,遭李某江及陈某福、吴某星(已判刑)等人持刀围砍,张某雨本准备上前围砍时,受陈某福指示离开现场。随后,以上人员乘坐同案犯陈某勉(已判刑)等人驾驶的车辆逃离现场。经鉴定,苏某全身多处受伤,伤情属重伤二级(七级伤残)。

  2014年1月至3月期间,张某雨、吴某星受陈某福纠集,在雷某县开设的赌场帮忙望风,共非法获利1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雨、李某江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结伙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张某雨明知他人开设赌场仍帮助看场、望风,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结合两人坦白和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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