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引领 协同示范 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2019-08-01 15:00:4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麦珏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提出,将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5月1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全国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上海市青浦区地处苏浙沪交界的上海西南部,总面积668.54平方公里,西连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南接浙江省嘉善县,是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重要载体。在更高质量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法治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无论是破除市场壁垒、加强跨域合作,还是提高污染治理水平、优化生态环境发展,都需要法治保驾护航。青浦区法院将进一步提高站位,按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全面对标《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服务保障功能定位,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创新,发挥示范作用,力争在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全力以赴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更好引领长江经济带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

  一、加强机制示范,在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上有新举措

  一是主动对标看齐提速赶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强调,要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实现制度创新更大突破。上海高院研究出台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版,细化分解出27项具体措施。青浦区法院正在按照2.0方案要求全力推进落实。去年,我国在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从78位提升到46位,执行合同指标在全球排名第6位,取得显著成效。青浦区法院将进一步对标对表,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通过优质司法服务保障,持续吸引一流人才、优秀企业,保障长三角区域更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青浦区法院将和示范区法院一道,加强司法协作,充分发挥刑事司法打击犯罪职能,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的司法政策。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惩治破坏区域经济发展、金融秩序、生态环境保护和长三角一体化重大项目建设、交通一体化建设的各种违法犯罪。定期组织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依法进行排摸和甄别,有效防范涉产权冤错案件。

  三是发挥司法规范引领作用。青浦区法院要通过加强民商事审判,进一步彰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法治底蕴和契约精神。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制裁违约失信行为,依法保护和鼓励市场创新。依法妥善审理长三角一体化规划、建设中可能涉及的各类案件,如生态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建设用地腾退纠纷、涉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等。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应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

  二、注重协同示范,在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上有新突破

  一是探索推进跨域立案。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共同探索推进网上跨域立案,使当事人不必长途奔波立案,有效解决异地诉讼难、诉讼累问题。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开始在全国14个法院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上海法院是跨域立案试点地区之一。长三角示范区法院在硬件设施、信息管理方面,具备推进跨域立案的基础条件。可以先行研究实现立案标准、立案流程统一,再逐步细化跨域网上立案、案件移送流程。同时,建立案件识别管理机制,对涉长三角一体化案件予以标注,探索交由专门审判团队进行审理。

  二是促进适法规范统一。建立专门研讨机制,分析涉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案件类型,科学研判案件发展态势,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与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联合实施精准调研,以解决审判实践问题为立足点,注重大数据分析,提出有建设性的工作建议。实施精品案件办理战略,注重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首例案件研判办理,力争在两到三年内形成一批有典型示范意义和类案规则意义的精品案件,带动长三角示范区审判水平整体提升。

  三是建立执行协作机制。坚持依法协作、友好协商、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工作原则,以异地委托执行、异地协助执行、执行协调等为重点,协助执行外省市法院异地执行案件、协调解决执行争议案件以及工作交流。今年5月10日,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法院专门召开了长三角三地法院一体化协作座谈会,并会签了执行协作备忘录,着重加强跨区域执行立案、事项办理、异地执行、异地扣押动产、执行数据共享、联合信用惩戒、联络机制等方面的执行协作,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区域法治建设。

  三、推动创新示范,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上有新成效

  一是激发基层组织活力。青浦区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基层组织、行业组织配合协作,形成各方参与、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解纷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便利诉讼的优势,在功能延展、专业建设、特色工作上下功夫,更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目前,青浦区法院已在辖区11个街镇挂牌成立诉调对接指导站、巡回审判点,实现了诉前调解全覆盖。2018年至今,青浦区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0702件,其中调撤结案15353件,调撤率达50%。通过激发基层组织活力,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有效提升示范区司法效能。

  二是发挥专业组织优势。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产业科创、证券期货等类型矛盾纠纷将显著增加。可以积极培育多元化解主体,推进类型化纠纷的行业调解。推动与金融证券、期货银行、商事调解组织对接,探索以购买服务等方式汇聚解纷合力,提升多元解纷主体专业化水平。

  三是提升智能发展水平。江苏、浙江等地法院在矛盾纠纷解决智能化方面有很多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可以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破解改革难题,发挥智能化的推动和保障作用。2017年7月,上海法院正式开通在线调解平台,具有类案推送、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等功能。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可以探索共同构建统一在线调解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缴费、调解、送达等功能一站式、一体化办理。

  四、加强交流示范,在建设一流法院队伍上有新发展

  一是组织经验交流研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需要学习借鉴京津冀、珠三角、粤港澳等区域建设的成功经验,也要研究一体化的新情况新问题。三地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各有优势,上海综合服务功能比较齐全、江苏实体制造业实力较强、浙江民营经济活跃。三地法院可以充分发挥先发优势,定期举办长三角法院司法交流论坛,走访互动调研学习,提升三地法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是注重教育培训示范。充分发挥一体化示范区法院审判业务专家、骨干的引领示范效应,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联合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增强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司法实践为导向,帮助法官把握立法精神,掌握法律条文,明确适用标准,提高专业化水平。开展新媒体培训,提升干警舆情应对能力,实现示范区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新闻舆论良性互动。

  三是联合开展党建团建。积极创新党建合作模式,三地法院党组可以开展“联组党建”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三地都有丰富的红色教育资源,如中共一大会址、陈云纪念馆、南湖革命纪念馆、吴江全域旅游党建馆等。通过组织参观交流,传承红色基因,共同践行初心使命。联合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宣传金融纠纷、民间借贷、物业纠纷法律知识,将党建工作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团组织可以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跨院活动,吸引更多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学习交流。

  (作者系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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