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华龙:善用“庭前会议”日审批量案件56起
2019-08-02 11:11:25
     中国法院网讯 (李慧)  日前,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56件业主起诉辖区内某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据了解,庭审的现场,三位书记员、四名律师,按立案后庭前会议中确定的内容及步骤,由书记员分别记录不同证据内容的庭审笔录,双方的代理律师分类提交庭前会议中确定的证据材料,经过五个小时紧张、有序地庭审,56个案件的庭审、卷宗整理程序圆满完成。

  为及时处理案件,该批案件立案后,该庭法官李慧主持双方代理律师召开了三次庭前会议,分别讨论案件的争议焦点问题、案件分类、原告举证内容、被告举证材料、质证意见、证据材料的规范整理等。庭前会议后,书记员与双方代理律师沟通联系,在双方的诉讼材料整理完毕后,及时安排开庭时间,使得本次庭审得以顺利圆满完成。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国家对商品房销售市场的不断规范,购买商品房的业主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不断上涨,社会多元化调解机制下,部分业主与商品房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以调解解决,还有部分业主与开发商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纠纷,进入法院诉讼程序。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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