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804万 致国家利益损失828万
安徽广德城乡规划局原局长被判十三年
2019-08-06 08:46: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胡庆薇
  安徽省广德县城乡规划局原局长李道峰将主管城建规划的权力作为与房地产商权钱交易的筹码,十余年间收受贿赂804万余元,还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利益损失828万余元。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道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李道峰在担任广德县建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和广德县城乡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单位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规划许可、规划验收、规划调整及规划方案评审等方面提供帮助,共计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584.1万元、购物卡价值人民币2.8万元,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他人购买房屋,非法获利217万余元,共计受贿人民币804万余元。其中,2017年11月,被告人李道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李某、易某夫妇二人的名义,以79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广德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三层商业房,经鉴定,该房屋2017年11月价值人民币973万余元,被告人李道峰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其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为183万余元。

  2012年,被告人李道峰在审核广德某度假酒店容积率0.56规划方案及审批发放酒店1-6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将变更后的容积率抄告土地主管部门,且在未核实该酒店土地出让金是否全额补缴的情况下,仍签字审核该酒店容积率0.56规划方案,并审批签发了该酒店1-6号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致使该酒店容积率调整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至今未收缴到位,造成国家利益损失共计82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道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李道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李道峰一人犯有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李道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