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法院司法建议促学校教育促进会规范管理
2019-08-01 15:54:39
     中国法院网讯 (郑凤梅)  日前,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针对审理的涉辖区部分学校教育发展促进会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发现涉诉教育发展促进会超出业务范围,涉嫌违规从事放贷业务,资金运行存在安全隐患,遂向安溪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

  据涉诉学校教育发展促进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记载业务范围:“筹借办学资金,发动社会各界尊师重教、扶困助学兴学育才、促进学校教育发展……”,并无放贷业务,安溪法院遂向县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辖区学校的教育发展促进会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县教育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一是即知即改,责成涉诉学校教育发展促进会停止违规放贷行为,严格按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书》记载的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二是举一反三,下发文件督促全县各类教育发展促进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资金管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责任编辑:侯裕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