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拖欠薪水潜入“老东家”盗窃获缓刑
2019-08-07 14:43:36
     中国法院网讯 (陶然)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件,法院从轻判处被告人余某缓刑。

  余某大学毕业,在某公司上班,该公司恶意拖欠他4个月薪水,他讨要薪水未果,反被开除。适逢余某的爱人生急病被120抢救入院,医生通知余某需要交20000元住院押金。万般无奈之际,余某想到了自己上班的公司财务室保险柜存有现金,便借着夜色潜入盗窃。期间惊动保安,余某惊慌失措暴力抗拒抓捕,致使保安队长轻微伤。然后被增援保安围住,余某遂放弃财物,逃跑中被制服,随即被送上警车。

  法庭上,公诉人以盗窃转化为抢劫罪起诉。余某痛哭不已、悔不当初,向法庭阐述其上述盗窃的缘由,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法庭经审理认为,余某在盗窃时,在保险箱有巨额现金的情况下,盗窃金额仅与4个月的欠薪相等,其余现金分文未动。在被保安发现后,暴力抗拒只为逃跑,后主动放弃对财物的控制,且并未对保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根据最新司法解释,依法不构成抢劫罪,只能构成盗窃罪。且社会危害不大,取得了当事公司及保安的谅解;并检举公司老板涉黑,具有立功行为。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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