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披法袍志更高
2019-08-09 08:53:0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培生 阳玉婷
  42年前,我12岁,在四川省剑阁县公兴镇的家门口目睹了一件流氓罪案件的宣判。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感受刑事审判,法官的威严庄重让我心生向往。

  向往的种子在我心中一扎根就是12年,直到1989年,赶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我从剑阁乡镇企业管理局考调到剑阁县人民法院,被分配在开封人民法庭。我在基层干了7年,那时,交通通讯都十分落后,出去办案基本上就是步行,加上当时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负担举证责任,办案模式属于“群众一张纸,法官跑断腿”。

  1996年我调到了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生杀予夺,事关公民的名誉、财产、自由乃至生命,我深知其重,因此心怀敬畏,不敢有任何疏忽,加上我之前没有刑事审判经验,工作起来便格外卖力、格外慎重。倒也得益于此,我不受“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的旧理念桎梏,不管面对怎样的压力,严格对证据的审查认定,因此,十多年的刑事生涯中,我办理了两千多件刑案,无一冤假错案。

  刑事审判工作不仅压力重重,有时还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威胁、恐吓。2000年,我在审理一件涉黑案时,被告人及亲属多次扬言威胁报复,我没有退缩,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下依然全身心投入审判工作中,在事实与法律面前,几名被告人最终被判处刑罚。

  2008年,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剑阁县也是重灾区。我们救灾与办案两不误,加上余震不断,条件非常艰苦,但是困难没有吓倒任何人,反而激起了我们无穷的斗志。5月22日,地震后第10天,我们在“帐篷法庭”敲响了震后第一槌,审理了当地广为关注的一起盗窃案,使老百姓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决心与力度。

  2011年,我任剑阁法院纪检组长,离开了热爱半生的刑事审判庭,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2016年。

  2016年,实行员额制改革,我毅然决定离开纪检岗位,通过考试与测评成为一名入额法官。当我重披法袍、重执法槌,我心底理想的火苗被再一次点燃。

  这几年,司法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科技法庭深度运用,审判工作全面公开,简陋的“帐篷法庭”成了历史;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应运而生,法官职业保障力度极大地增强了,法官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得到保障;“三项规程”使诉讼各方在庭上举证、在庭上说理,让法官对非法证据敢排除、会排除;“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使法官有能力、有魄力、有毅力落实疑罪从无……诸多变化,让我这个老刑事法官热血沸腾。30年的法院生涯,青丝变白发,皱纹爬上脸颊,虽然我不再年轻,但我深爱的刑事审判工作像一个茁壮成长的少年,正意气风发地走向新时代!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想办好手上的每一件案子,也随着历史的滚滚车轮不断向前,见证司法事业更多的变化与成就,这是12岁的少年和54岁的老刑事法官不变的愿望。

  (作者系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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