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重整农业、重构农村、重塑农民”重点工作
连云港20条意见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2019-08-11 10:07: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继龙
  8月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坚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重整农业、重构农村、重塑农民”重点工作,为连云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强调,要坚持司法关注农村民生福祉,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农地征收案件、农村婚姻家庭案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实责任主体生态“复绿管护”“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责任。探索环境破坏案件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依法保障绿色生态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审判服务经济发展职能,有效化解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潜在风险。依法规范农村民间借贷行为,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活动。

  《意见》要求,要坚持司法助力农村人才振兴,依法保障农村各类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坚持“一庭一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乡贤+审务”“党建+审务”等深入融合乡村治理的法庭工作品牌。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加强与基层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沟通与协作,探索案源管控、关口前移,实现多元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功能。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政权的黑恶势力,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充分发挥司法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引领作用,通过司法审判促进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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