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记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魏彬
2019-08-12 11:10: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郑勇
魏彬在全院机关表彰会上讲话。资料图片
  山丹丹开花红艳艳

  一道道的那个山来哟一道道水

  咱们中央红军到陕北

  咱们中央红军到陕北

  ……

  上世纪70年代,著名歌唱家朱逢博演唱的革命歌曲《山丹丹开花红艳艳》使得生长在陕北黄土高原上最常见的山丹丹花家喻户晓。陕北人民历来喜爱山丹丹,视之为美好、热烈、追求的化身。

  魏彬,出生在陕北黄土高原,不到15岁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从此便开始了她充满传奇的革命生涯。她的人生犹如这漫山遍野的山丹丹花,红得灿烂,红得热烈!

  魏彬中学时就随着解放区军民东撤渡过黄河到山西晋中参加革命工作,尔后随着解放战争的炮火和硝烟,跟着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下接收工作团,徒步翻越秦岭挺进大西南。

  从金融系统到政法系统,从“肃反”队到法院,从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关键时刻,她都时时刻刻保持着清醒的头脑。

  她担任四川高院副院长期间所分管的各项工作获得各界肯定。她潜心法学理论研究,编著法学理论专著,成功实现了从法律实践者到法学专家的嬗变。她的成长经历相伴着共和国的法律发展过程,她长达37年的法官生涯,是四川省乃至全国法律历史的一个缩影。

  1983年四川省机构改革,四川高院领导班子精简掉四个成员,只剩下院长任凌云和副院长魏彬、刘家琛三个人。

  此时四川省将近一亿人口,下辖18个中级法院、212个基层法院,全省年收一审案件30余万件。

  四川高院领导班子人数锐减,任务更加艰巨,在分工的时候魏彬主动请缨,为了让院长和分管刑事的副院长腾出精力谋划大事,主抓刑事,自己揽下民事审判、经济审判、执行和司法后勤保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群团组织等一大摊子繁琐复杂的工作,这一管就是10年。

  1984年3月,魏彬率队参加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回来后就马不停蹄地下基层调研,找案例,提炼观点,有的放矢地找准切入点。

  由于长期紧张工作没有休整,魏彬的身体已经频频出现预警,上班时精神抖擞,精力过人,但一回到家就感觉浑身像散了架一样瘫倒在床上,她一直在苦撑着。医生的诊断是劳累过度,建议疗养一段时间。想着手头上那么多放不下的事情,她犹豫了,期间又接到乐山开会的通知,她就暂时把住院疗养的事情抛到了脑后。魏彬带着中药出院,一边工作一边熬着中药调养身体。

  自从魏彬主管经济审判后,四川省的经济审判工作如火如荼。魏彬不媚上不哄下,尽力排除干扰,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正。

  在审理的一起种植销售桔梗合同纠纷中,魏彬亲自到土产运销部门的担保金融机构去做工作,为2000多名农户追回损失几十万元,受到群众以及省委领导的好评,案件被当作经典案例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魏彬说,“法院审判一个案子就是宣传了一项政策,宣传了一个法条,要让我们的审判起到很好的普法作用。”

  1992年5月,《人民司法》杂志发表了魏彬撰写的《充分发挥经济审判职能为国营大中型企业服务》的经验论文,这是魏彬主管经济审判多年以来积累的心得。

  当时全国企业普遍存在流动资金缺少的现象,企业用产品换回来的是一张张的欠条,每个企业既是债主又是负债人,因而很容易被三角债困扰,没有能力进行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靠银行贷款过日子,央行一紧缩银根就难以活下去。

  三角债法律上叫债务链,大企业苦不堪言,这简直就是套在脖子上的锁链,使大脑缺氧心脏缺血,企业要想搞活十分困难。为了讨债,全国的企业都伤透脑筋,什么招数都用上了,各地讨债队伍庞大,甚至出现了专门讨债公司,还有的地方跟风办起来讨债函授培训班。讨债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奇闻怪事,滋长了不正之风,全国都被闹得沸沸扬扬。

  经过调研,魏彬了解到,企业不愿意打官司讨债是因为怕伤和气,影响今后的业务往来,怕办案时间太长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怕法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摸清了他们的想法后,魏彬提议企业可以采用通过召开圆桌会议、法院送法上门主持双方调解等形式,帮助企业建立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预防和减少纠纷,同时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建立有效预防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颁布后,1986年12月29日开始,魏彬应邀接受《四川法制报》访谈,连载《民法通则讲座》,她在报纸上结合具体实践案例逐条进行解释宣传,工作再忙也不耽误每期定期出稿,到1987年7月共刊载15期。后来有个律师跟她建议,说那么多条款零零碎碎刊载了十几期,不便于收集整理,系统学习,还是出一个单行本比较好。这是和老百姓关系最直接的法律,大家都期盼着这方面的知识。

  1988年3月14日,魏彬历时两年呕心沥血编著的《民法通则理论与实践》终于交到四川人民出版社,全书共8章22万字。

  1989年9月11日,《民法通则理论与实践》付梓出版,首次印刷一万多册,书一上市很快销售一空。

  法学界对此书评价甚高,认为该书具有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有独立的见解,观点鲜明,论理有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一本具有实用性的民法书。

  魏彬经常到法律培训班授课,报纸杂志也常常开辟专栏报道讲座和访谈内容,因此,魏彬每天都会收到不少群众来信咨询法律问题,魏彬认真对待每封写给她的来信,无论工作多么忙碌,都会亲笔回信。

  1986年9月13日,成都印染厂一位姓陈的教师因为情感问题闹得家庭不和、事业颓废,几欲轻生。他在报刊上看到了魏彬的法律专栏,就写信向她求助。魏彬及时复信,对陈某好言相劝,鼓励他向前看,并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证明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陈某终于走出人生的泥淖,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荣县度佳乡杨家林一个农村妇女在包东西的报纸上看到二版头条刊登记者采写的魏彬专题报道《一个大写的人》,这是一年前,1995年10月22日出版发行的《中国妇女报》上的文章。就是这张早已经过时的报纸让这个频受打击的农家妇女产生了共鸣,她辗转反侧,夜不能寐,就躺在病床上给魏彬写信。她在来信中告诉魏彬,她丈夫犯罪入狱,自己拉扯着两个孩子艰苦度日,谁料屋漏偏逢连夜雨,又染病卧床,一时间万念俱灰,想一死了之,当她看到魏彬的报道后,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

  由于魏彬在法学界的贡献以及妇女工作领域作出的成绩,四川省女职工委员会一致推举魏彬为“三八红旗手”。

  1989年11月14日至17日,魏彬出席全国妇联六届二次执委会,受到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的亲切接见。

  1992年7月,由于年龄原因,魏彬不舍地离开了她为之奋斗了37年的法院工作岗位,转岗到省政协任职。欢送会上,魏彬说在她从事法律工作37年来,没有留下愧疚和遗憾,没有对不起工作,没有对不起人。

  1998年12月,魏彬离休。

  人物小档案

  魏彬,曾用名彩英,女,1931年11月16日生,陕西省子长县玉家村人,汉族,中共党员,结业于中央政法干校,大专文化。原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常务10年、正厅级)。

  荣誉

  地区政法战线五好干部、“工会之友”“三八红旗手”、第三次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先进工作者、2007年度优秀共产党。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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