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扫黑 还一片朗朗乾坤
——“三湘扫黑第一案”审理纪实
2019-08-13 10:11: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考验韧劲、‘啃硬骨头’的新阶段,必须坚持‘稳、准、狠’不动摇,一鼓作气、持之以恒,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5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

  文烈宏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是中共中央决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扫黑办首批挂牌督办的重大涉黑案件,被称之为“三湘扫黑第一案”。

  近日,记者围绕此案展开了采访。

  “文三爷”的“崛起”

  自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绰号“文三爷”的文烈宏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等地靠贩卖水产品、承包工程、使用欺诈手段打牌赌博“起家”,并动辄施暴行凶解决纠纷,积累了一定的财富,也树立了一定的恶名。

  文烈宏通过同乡、原正处级干部姚某等人的引见介绍,先后结识了一批湖南省内知名企业主,通过在长沙市内各大酒店和澳门等地开设赌场,组织企业主参与赌博,提供赌资抽头渔利、发放高利贷,攫取了巨额财富。

  随着高利放贷规模不断扩大,文烈宏便开始网罗马仔,以确保收回高利贷本息、维护赌场秩序。

  2010年2月,文烈宏以公司名义从事高利放贷,登记成立湖南宏大典当有限公司。自此以文烈宏为组织、领导者,参与人数众多,从事高利放贷、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主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

  该犯罪组织在长期的违法犯罪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规约和纪律,比如该组织成员必须等级有序,马仔不得越级联络报告;马仔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维护“老大”权威;对该组织要忠心,如若背叛将受严惩;骨干成员单独受领任务,重要事项当面授意,相互之间不得私自联系及打听情况。

  文烈宏随时可提供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现金用于放高利贷、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号称长沙的“现金王”。

  多年以来,文烈宏通过开赌场、放高利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手段,实施违法犯罪30余起,致使近10人被殴打致伤,间接导致2人死亡,7家知名企业被逼重组、破产,4个房地产项目资金链断裂。

  “文三爷”受审

  今年1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首犯文烈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5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4名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烈宏案作为中央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重点案件之一,湖南省委政法委和相关办案机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协调,确保审判顺利进行。

  常德中院在受理此案后立即成立专案领导小组,由院长廖具之任组长,并成立了刑事审判工作组、扣押财物清理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组、资产处置工作组、纪律监督工作组,真正做到了举全院之力办此案。

  进入审判阶段后,文烈宏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经过审查与反复沟通,对文烈宏在看守所的口供予以了排除,文烈宏200多份口供仅保留50多份作为证据在法庭出示,同时我们加强了其他证据的审核,保证了证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常德中院副院长龙超兵说。通过主动排非,常德中院坚持了证据标准,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

  “因为指控犯罪事实多,在阅卷过程中,合议庭每位法官分工负责审查犯罪事实,然后采取‘讲故事’的办法,讲述犯罪过程、每个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案件疑点、证据采信情况等,让每个人都全面了解所有案情。”文烈宏案承办人戴小军介绍道,案件从受理、审判到宣判,法院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对被告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都依法予以保障。“辩护人几次要求查看侦查机关讯问被告人的同步录音录像、文烈宏及家属要求更换辩护人等,法院都予以同意支持。”

  “文三爷”的“背后”

  扫除社会毒瘤,还百姓朗朗乾坤。

  湖南法院始终坚持贯彻依法从严的原则,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坚决惩处。

  以文烈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收回高利贷,确保发放高利贷资金的利益,对不能够如期归还的借款人,大肆、公然地限制或者控制借款人人身自由,甚至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文烈宏以组织及个人名义实施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诈骗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等15项罪名,除诈骗罪、行贿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以外,其余13项罪名的最高法定刑均为有期徒刑。

  常德中院以文烈宏犯诈骗罪的金额、手段等量刑情节,对文烈宏判处无期徒刑,合并对其他14项罪名的量刑,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也体现出了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惩治的要求。

  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才能彻底摧毁其“造血”功能。为了厘清资产权属,决定哪些应予追缴、没收或退还,常德中院在开庭审理前抽调了8名民事法官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开展资产确权工作,通过刑事审判组和民事工作组的对接,由刑事审判组按庭审证据采信情况决定资产处置方式。

  在文烈宏等人实施犯罪期间,为谋求非法庇护,其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物色“保护伞”,以逃避法律打击,仅向长沙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单大勇一人行贿就超过了2000万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涉及的“保护伞”案件均指定异地管辖,主动协调检察机关对“保护伞”周符波、单大勇追加指控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6月19日,湖南高院依法对文烈宏等25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全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只有坚持依法从严与摧‘网’打‘伞’相结合,摧毁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才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湖南高院扫黑办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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