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栗:拖欠货款拒不还 被罚款后急履行
2019-08-14 17:37:3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孔祥勇 吴浪
 

  拖欠货款20余万元,经法院调解后仍拒不偿还。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对一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措施,最终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偿还了被拖欠的货款。

  申请执行人吴某某与被执行人魏某一直有生意往来,2017年1月,经双方结算,魏某尚欠吴某某货款共计224513元。吴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法院。经上栗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魏某于2019年1月19日前将所欠货款全部付清。到期后,魏某仍未付款。无奈之下,吴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魏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告知其尽快履行。但魏某却一再声称自己经济困难,难以在短期内履行。

  执行人员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魏某名下有车辆,其一处厂房被征收,征收补偿款已经领取,魏某完全具备履行能力。鉴于魏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行为,上栗法院遂决定对其进行罚款。收到罚款决定书的魏某慌了神,次日就主动将20余万元执行款交到了法院,该案也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