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被执行人劝老乡履行法律义务
2019-08-16 18:14:2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志攀 黄靖静
 

  “发生事故谁都不愿看到,我心里也非常难受,可是最痛苦的是受害者的家人,这钱我们应该赔!”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李某义主动对他的三位老乡进行劝说,促他们履行了法律义务。在李某义的协助下,四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在一日内成功结案。

  严某欲翻拆房屋,将该工程承包给李某义、李某成、李某及李某省等人。在施工过程中,李某成、李某省与他人商量,决定将二楼南墙自外向内推倒,谁知用力推过后,该墙体反弹回来,连同脚下的整个走廊一起坍塌,将李某省埋在下面。后李某省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已满80岁的父母及妻子、三个孩子将李某义、李某成、李某及严某诉至滑县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经审理,滑县法院判令李某义、李某成、李某每人赔偿人民币18000元;严某赔偿4000元。后李某义、李某成、李某、严某未及时履行赔款,李某省的至亲向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该起案件,并于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系统。经查控,发现被执行人李某义的银行账户内有存款50余万元,遂冻结了该银行卡,并告知李某义法院已将其账户冻结。被执行人李某义听后十分慌张,承诺立即还款,并于当日将18000元现金交至滑县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账户解除了冻结措施。

  李某义深感滑县法院执行力度之强大,后其主动向被执行人李某成、李某及严某讲解法院执行措施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耐心劝说他们尽快履行赔偿款。在李某义的影响下,其他被执行人均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一日内,该四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成功结案。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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