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法院联手环保部门开展执行专项行动
2019-08-16 18:45:3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翔宇 肖欢欢
 

  近日,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和市生态环境局联手开展“涉环保案件集中清理”执行专项行动,分赴小榄、东升、古镇、横栏、黄圃等9个镇,对100多宗涉环保类执行案件和其他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集中强制执行。

  在环保类执行案件中,涉事企业分别涉及建筑、电器、五金、电镀、塑料、照明等行业,这些企业被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后逾期不履行环保处罚决定,一些企业经过多次督促,仍然拒不缴纳罚款,也不停止生产,市生态环境局向中山二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2018年1月,中山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在没有报批搅拌站项目环评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从事混凝土搅拌生产,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3000元。2018年7月,该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书之后,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罚款义务,而且经过多次催告,依然没有缴纳罚款,随后,市生态环境局向市第二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据统计,自2019年8月8日至8月9日,该院共集中清理案件105件,执结案件82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6430000元;传唤当事人28人,拘留3人;查封财产设备3批,张贴搬迁公告2宗,扣押“宝马车”1辆。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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