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法庭一起成长
——记录云南省石屏县人民法院龙朋法庭原庭长石顺旺的山区法庭生涯
2019-08-17 16:54:0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石顺旺
 

题记:今天要介绍的主人翁,是云南省石屏县人民法院的一名老法院人--石顺旺。今年57岁的他,已在石屏法院度过了35个春秋,而其中有整整29年的时光,他的足迹踏遍了龙朋法庭辖区龙朋、龙武、哨冲3个乡镇的村村寨寨,他用汗水滋养着脚下这片热土,为乡村法治事业灌溉出一朵朵公平正义的法治之花。

1984年,那年我22岁,刚参加工作就被分配到龙朋法庭,自此以后的29年时光,我与龙朋法庭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毛头小伙到年过半百,身份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再到庭长,稚嫩的我一步步走向成熟,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了石屏北部山区这片土地上,一路走来也见证了龙朋法庭的变迁和发展。

见证小法庭的沧桑巨变

龙朋法庭坐落于龙朋镇,石屏县的一个北部山区乡镇,距石屏县城53公里,管辖龙朋、龙武、哨冲三个北部山区乡镇的案件。还记得刚参加工作时,法庭条件非常艰苦,没有专属办公用房,办公室和干警宿舍是借用解放前修建的一所小学,一个四合院里挤满了派出所、税所、工商所等五六家单位。半间教室大小的房间既是办公室又是审判庭,五个干警全部挤在里面办公。由于年代久远,房子破烂不堪,木质的地板凹凸不平,走路稍不注意都会被绊倒,房顶常常漏雨,一到雨天,办公室和宿舍里就要摆上接雨水的盆,那时候在法庭的我们,还得会一门拿手活,那就是用粗泥给房子补漏。寒来暑往,如此简陋的办公条件一直持续了很多年。直到2000年,砖混结构的办公楼和干警宿舍建成,办公室、审判法庭和住宿区实现了分区,办公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随着时代的变迁,办公环境实现质的飞跃,新法庭、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网络等逐步配齐配全。如今的法庭,比当年的法庭大了好几倍,办公、办案、生活条件及设施与当年早不可同日而语。

法庭辖区都是山高坡陡的高寒山区,交通非常不便,我参加工作后的十多年里,因条件限制,下乡办案主要靠步行和骑自行车,走夜路、在外借宿的情况已是家常便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桩龙武镇的离婚案,因为女方患病、行走不便,我们决定到女方家开庭,恰逢下雨天,干警们冒着雨沿着泥滑的山路前行,走了5个多小时才抵达,待案件审理结束已经是深夜三点多了,只得摸黑到邻村的熟人家借宿。在交通不便的那些年代,类似情况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干警们跋山涉水、风里来雨里去的足迹,踏遍了山山水水,留在了村村寨寨。1998年以后,上级给法庭配发了车辆,下乡办案已经实现当天往返,原来要两三天、甚至一个星期才能办完的事,一天就能办好,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岁月抹不去的法治初心

在龙朋法庭工作,条件艰苦是公认的事实。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法庭的人来了走,换了一批又一批,可我一干就是29年。刚参加工作时,人们亲切地称呼我“小石”,到后来,大家都尊重地称呼我“老石”、“石大叔”、“石庭长”。虽然时间更替,但一颗法治初心一直未变,在践行一个法律人的初衷和情怀的路上,我也日渐成长、羽翼丰满。

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要实现公正,法官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毋庸置疑。刚工作的我,只是一名高中毕业生,但因凭着对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敬畏与向往,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鞭策着自己边工作边学习。通过9年苦读,先后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3所学校的法律专业大专、本科文凭,全面充实了自己的法律基础知识。扎实的理论功底,使我办案得心应手,记忆中办理的多起矛盾严重激化的案件,经过公平公正的判决才得以平民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受住了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在法庭工作的那些年,“不顾情面”、“难说话”是当地群众对我最多的评价之一。我是龙朋本地人,亲戚朋友多,但是“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我这里行不通。1997年底,我办理的一起离婚案,原告的姐夫和我熟悉,为请我照顾原告的利益,亲自找我说情。因深知法官秉公办案是天职,我撇开往日的交情,对其求情断然回绝,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在多年的案件审理中,当事人试图通过请吃、送烟酒、送土特产、甚至送人民币等方式来寻求判决的“庇护”,均遭到我的拒绝和严肃批评。因为我深知,每一个个案的公正审判都是一张法治名片,司法公信力的树立离不开法官对每一个案件的一丝不苟、不偏不倚。

犹记得毛泽东同志说过:“共产党员是一种特别的人,他们完全不谋私利,而只为民族和人民求福利”。在我的法律生涯中,我一直努力去做这样的人。作为一名从彝家子弟成长起来的法官、共产党员,时常扪心自问“我是谁”,经常反思工作“为了谁”,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和心中对百姓满满的感情一直勉励着我前行。每每看到身边质朴的百姓因纠纷焦头烂额,我总想最快、最好地帮助他们。法庭辖区乡镇彝族群众偏多,民族语言和民族风俗不同程度盛行,为方便群众诉讼,我常常汉话、彝话自由切换,为不懂汉话的彝族同胞打通了沟通障碍。为确保判决的社会效果,深入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几乎是案件的必经程序。为让群众少跑腿,恰逢街天的每个节假日我都正常上班。对下班时间才赶到的当事人,我会立即放下手中的饭碗去接待……

在建国70周年到来之际,回想自己在法院工作的点点滴滴,内心百感交集,既让人感慨,又让人欣慰。时代在发展,法治建设也在进步,法院的每一次提升、发展都承载着法治建设和司法制度的进步。作为一名老法院人,为自己曾经参与过、见证过法治建设进程倍感自豪,在未来浩浩荡荡的法治建设洪流中,也愿每一名法院人的法治初心矢志不渝、历久弥新。

作者单位: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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