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少女车祸受伤 执行法官促案和解
2019-08-21 08:56:46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聂涛 张珍丽
 

  2019年8月19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经过倾力调解,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19年2月11日中午11时许,原告汪某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被告尚某驾驶的大型拖拉机发生追尾事故,致两车受损、汪某受伤。该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原告汪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汪某受伤后,先后在界首市医院和安医大附属医院救治,其伤情经安徽某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其经济损失未获赔偿引发诉讼。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尚某赔偿原告汪某各项损失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尚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限期履行赔偿义务。被执行人尚某向执行法官叫苦不迭,其认为是汪某驾车与自己的车发生追尾,法院判决让其赔偿有失公允,因此,觉得让自己掏钱赔偿“冤枉”。执行法官对尚某进行释法析理、耐心开导,希望尚某从受害人汪某的角度换位思考、提高认识。

  经过一番说法拉理,最终使被执行人尚某同意履行赔偿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尚某在2019年底前分三次向申请执行人汪某支付赔偿款。当日,被执行人尚某支付给王某赔偿款2万元,余款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如期履行。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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