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宛城:辱骂法官的被执行人悔悟写下悔过书
2019-08-25 09:13:2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马骏 王新兵
 

  “我这个执行案件是8月16日立案转到执行局,而线上查控组于8月17日就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对于你们执行局的办案效率和为民请愿的工作积极性我深受感动。也正因为这样,我更加后悔,对我辱骂法官的行为深感内疚。”被执行人贾某如是说。8月21日,不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贾某因情绪激动以短信形式辱骂执行法官,河南省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其依法传唤,并进行了释法教育。明白办案流程后的被执行人贾某扼腕叹息,悔恨不已,当场写下了悔过书。

  被执行人贾某因民事纠纷被申请强制执行,宛城法院执行局通过改革后的流水线式执行管理运行体制办理该案。执行立案窗口对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执行前置组根据办案流程24小时内提起了首轮线上统查,结果显示贾某多个银行账户均有存款。执行快执团队线上组在接到前置组流转的案件信息后,当即采取冻结措施。

  当被执行人贾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认为法院不应该如此,便前往宛城法院执行综合团队接待窗口询问此事。接待法官查询后,告知贾某其银行账户确已被冻结,该案已流转至快执团队的线下组,详细情况应向线下组予以核实。

  当天下午13时,被执行人贾某电话联系该案经办干警,经办干警耐心向贾某释法析理,告知贾某如有异议,可以提出执行异议申请。

  因银行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贾某心生怨气。失去理智的贾某,通过短信形式辱骂案件经办法官。经办法官当即向院领导汇报,宛城法院依法对贾某进行传唤。

  执行干警认真倾听了被执行人贾某的诉求,介绍了其案件的办理情况,并对贾某进行教育训诫,向其介绍了宛城法院的执行办案新模式,同时建议贾某通过合理的方式提出诉求和意见。

  “现在宛城法院执行案件的办理是实行的分段实施,流水线式运行的新模式,与过去一个案件由一个执行法官办到底的模式不同。主要区别在现在一个案件的办理是由多个团队相互监督配合衔接而完成,每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都一样,真正把权力装进了制度的笼子里,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当听完执行干警的介绍后,被执行人贾某说:“我终于明白了。”后其对宛城法院规范高效的执行模式连连称赞,并对之前自己的冲动、无知行为羞愧不已。贾某表示,愿意配合经办法官的工作,遂即向经办干警赔礼道歉,写下悔过书。

  鉴于被执行人贾某态度诚恳,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未造成恶劣影响,宛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贾某的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条连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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