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法院优化法治教育类庭审的探讨
2019-08-28 14:36:3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甘兆扬
 

  为了更好的开展警示教育和法治宣传,近年来,基层法院在庭审工作中明显加大了法治教育所占的比重,包括协调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人士观摩庭审,以及组织相关群体参加旁听(如组织学生旁听青少年犯罪案件,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类案件等)。其目的都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更好的为普法宣传工作服务,从实际结果来看,基层法院在此项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正面的成效,促进审判工作发挥了更大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如何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法治教育类庭审的相关工作,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事实上,要想做好一场出色的法治教育类庭审并非易事,必须在策划、运行、组织、宣传等各个环节均做到务实高效,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及人员紧密配合,在方方面面保证完美衔接,才能真正优化法治教育类庭审,让审判工作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律讲堂。从现实角度来说,优化相应的庭审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主题,准备充分。为了确保法治教育类庭审能够顺利进行,基层法院在前期的准备工作中要下足功夫,将各类事项落到实处:首先是在案件的选取方面,重点选择典型案例,具备教育警示和宣传价值的案件,同时充分考虑庭审时长以及接受程度,尽量挑选案情相对简单,庭审时间适中,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各方不存在争议的案件,保障庭审活动顺畅;其次是为庭审工作制作配套的宣传资料,将案件情况,被告人情况,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案件所带来的思考和警示等内容编写为书面材料,在庭审开始前分发给旁听庭审的人员,一方面让旁听人员对案情有直观且详细的了解,另一方面提升庭审工作的精细程度;最后则是对庭审的各个部分准确把握,充分考虑法治教育类庭审的特殊性,适当增加针对被告人以及旁听人员的法律教育以及思想教育的比重,对案件的评析做到释法明理,在语言运用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牢牢把握住审判工作的主旋律,在庭审前审判人员可以与政工或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制定庭审提纲和发言材料,对庭审活动的每个节点做到精确划分,精准把控,将确定好的主题贯穿其中。利用庭审工作最大限度的彰显社会主义法治,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场庭审中。

  二、丰富环节,加强互动。法治教育类庭审的一大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普法和宣传,在邀请人民群众或相关人员参与旁听的同时,应当适当丰富环节设计,加强互动交流,避免沦为一种单向输出,结合实际情况增加互动环节,无疑将带来更好的现实价值:一是设立交流环节,在庭审结束后,通过组织审判人员与旁听人员开展研讨或座谈等方式,密切基层法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审判人员可以解答关于案件与庭审,乃至法院相关工作的困惑和疑问,宣讲法律知识,阐述法律规定,介绍法院工作,扩大和延续法治教育类庭审的成效;二是通过信息化渠道加强互动,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平软件等手段搭建宣传与沟通的桥梁,包括对法治教育类庭审进行预告,对条件允许的案件旁听进行网络报名及筛选,拓宽参与方式,对庭审过程使用专用网站进行直播,在庭审结束后通过信息化平台接收留言和提问,及时进行答疑和回复等等,将信息化手段引入庭审工作中,不断提高宣传的效率;三是增加讨论空间,打破庭审工作的局限性,结合案件和庭审的情况,引申出更高层次的思考和讨论,为了给社会公众带来更多的启示和教育,对庭审所的引发反思不应仅仅局限于案件本身,包括案件的成因,社会危害性,被告人自身情况,案件所带来的影响等等都可以成为话题,只要是具有现实价值和法律意义的内容都可以进行探讨,审判部门可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有选择性的列出每一起法治教育类庭审的要点和特性,通过问卷调查,网络论坛,社交软件等平台给予大众广阔的讨论空间,更好的了解舆情导向与民意诉求,挖掘出法治教育类庭审所蕴含的丰厚潜力。

  三、注重反馈,积累经验。审判工作一直都是人民法院展现工作质效的一扇窗口,法院系统的工作水平,工作质量,工作能力都在这一窗口得到集中体现。而法治教育类庭审基于其功能承载的考量,所具备的巨大影响更是难以估量,驾驭此类庭审对基层法院以及审判人员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如何化挑战为机遇,将法治教育类庭审推向一个新的台阶,需要在意见反馈和经验积累上多下功夫:其一是广泛开展评议,听取意见建议,通过组织资深审判人员观摩,进行交叉评比,引入考核评价体系等方式,让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接受来自各方的考评,同时考评体系不应局限于审判人员的专业知识,包括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临场发挥,随机应变,工作经验等方面均应纳入,由于此类庭审关系着法院形象以及宣传影响,应当由综合素质最佳的审判人员主持,不能纯粹唯职级和资历论,基层法院可以探索制定专门的工作规范和评价制度,让审判人员的表现得到客观公正体现,以评议促提高,以评议促进步,让基层审判人员在历练中成长;其二是注重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打造高质量的法治教育类庭审,与普通审判工作不同,法治教育类庭审需要注意和考虑的因素显然更多,而无论是法院系统还是审判人员个人而言,都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因此为保障工作质量,与社会相关机构开展合作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对庭审提纲的文案写作,对庭审画面及视频的拍摄,宣传材料和资料的制作,互动交流环节的设计与安排等等,利用社会相关机构的专业水平为庭审工作服务,是一条现实可行的途径,必要时基层法院甚至可以组织审判人员预先进行排练或演练,及时发现和改进不足之处,提升法治教育类庭审的整体效能;其三是针对法治教育类庭审制作教案,将此类庭审的重点,难点,注意事项等等汇编为教材,将优秀的法治教育类庭审视频作为范本进行教学,让年轻的审判人员及早学习和掌握工作方法,通过新老审判人员相搭配的方式开展庭审,促进年轻法官积累工作经验,强化审判能力。以理论教学与庭审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让年轻审判人员获得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和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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